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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邊檢機關獲悉,自泰國政府公佈暫免中國大陸及臺灣遊客8月9日至11月8日赴泰旅遊簽證費用以來,不少旅遊者誤將“免旅遊簽證費”理解成“免簽證”,以爲赴泰旅遊不用護照就可以馬上出發,近期已有數十名中國公民來泰前未辦簽證,又不願支付落地籤費用,在口岸被泰國移民局拒絕入境。另外,受各種因素影響,赴泰旅遊因低團費引發的糾紛及不文明旅遊現象時有發生。爲此,國家旅遊局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特提出如下警示:
第一,免簽證費不等於免籤。此次泰國公佈的爲期三個月的免簽證費是免旅遊簽證費,不包括商務、學習簽證,更不是單方免簽證。中國遊客前往泰國旅遊,還是需要提前辦理泰國旅遊簽證,或者在泰國部分入境口岸辦理落地籤。
第二,選擇有資質的品質旅遊團。旅遊者隨團出行,請務必留意組團社的經營資質,與其訂立書面的規範的旅遊合同,仔細審覈遊、購、娛、吃、住、行的“細節”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切勿貪圖低價因小失大,低價團勢必要通過降低吃住標準、擅自改變行程、增加購物點強迫消費賺取回扣來彌補團費的不足,最終受害的是旅遊消費者。
第三,自覺成爲文明使者。旅遊者的言語舉止代表的不僅僅是個人的形象,而是一個團隊,甚至是中國人的整體形象。旅遊者在旅遊活動中應當遵守社會公共秩序、社會公德,尊重當地的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宗教信仰,愛護旅遊資源、保護生態環境,履行契約、理性維權,遵守文明旅遊行爲規範,做文明和友誼的傳播者。
第四,提高安全意識。旅遊者應選擇適合自身情況的旅遊活動和線路,做好身體、心理、知識、裝備的全方位準備。出行前,建議旅遊者購買適合自己的保險,減少意外風險帶來的損失。出境旅遊儘量少帶現金,多用銀行卡消費,儘量不佩戴貴重飾品,防止“炫富”引起的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