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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陽市委原書記張笑東涉嫌受賄犯罪一案,16日在該省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檢方指控其受賄逾2000萬元人民幣。
1963年出生的河南安陽市委原書記張笑東,曾在團中央掛職。從2002年開始在古都安陽市任職,之後官至市長、市委書記。2013年4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河南省紀委立案調查。與其同時“落馬”的還有原安陽市政協主席趙微。
在此之前,曾任安陽市長的原河南省交通廳廳長董永安、安陽市委原副書記李衛民、安陽市副市長張勝濤也相繼被查,這就是備受關注的安陽官場風暴。一週前,又有4名安陽官員捲入:安陽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原黨組書記王福星、安陽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原局長卞瑞峯、安陽市體育局原局長、黨組書記吳書太及林州市市委原常委、常務副市長李玉軍因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在接受組織調查。
今年8月15日,張笑東涉嫌受賄犯罪一案,河南省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經依法指定管轄,交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並由駐馬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一月後,該案一審在駐馬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在庭審中,檢察機關指控稱,2003年至2012年,被告人張笑東利用其擔任河南省安陽市委常委、祕書長,安陽市政府常務副市長、市長、安陽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爲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開發、職務晉升、企業發展等事宜上提供幫助,先後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2123萬餘元人民幣、1萬美元,併爲他人謀取利益,應以受賄罪追究張笑東的刑事責任。
法庭上,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張笑東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張笑東還進行了陳述,對檢察機關的指控沒有異議,表示認罪。
該案一審結束後,法庭宣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