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涉受賄1.24億、濫用職權致國家經濟損失8000多萬、貪污1000多萬……揹負三項罪名的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張新16日被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在接受調查初期,張新就因被曝有數百套房產而被成爲杭州“房叔”。
不過,目前來看,張不僅實際擁有多套住房,且參與了部分地塊的開發,他其實還是個影子開發商。其手段則是利用職權,要求房產開發公司爲其相關公司提供土地轉讓金拿下地塊再進行開發。在與其從前下屬、另一涉案人董一麟操作相關地塊時,還曾出現過資金鍊斷裂情況無法繼續的情況,後另一開發商無條件收購該地塊建設項目,讓其回本。
該案審判機關杭州中院認爲,這對張新來說,是一場沒有資金成本投入、沒有風險的情況下取得收益的權錢交易。
房管局官員參與建房成開發商
張新是湖北人,2002年6月,張上任杭州市建委房產開發處處長,負責組織杭州全市經濟適用房建設、管理房產開發企業資質審查等工作。2003年11月,張兼任杭州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和中心主任,負責經適房項目的申報、招投標、檢查監督經適房銷售和售後服務等工作,後張又出任杭州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副局長、黨委委員。
從其履歷來看,張新的職權範圍主要集中在保障房領域,而其主要涉案領域也恰在此,他甚至參與開發保障房項目。
根據指控,2005年3月,張新在審批浙江普康生物有限公司及西湖第八建築有限公司建設保障房翠苑三區13000㎡土地時,將臨近另一地塊杭州園林8000?強行捆綁開發,其中15%屬於杭州園林自管房。
而在此之前,張新的左右手、曾經的下屬、已下海的董一麟則早已在其授意下收購被捆綁的園林地塊。
同年8月,董一麟將該地塊權屬變更到一房產公司,並與普康等聯合成立了普惠置業有限公司。爲確保建設權到手,張新利用職權擡高補償費、壓低銷售價格等方式排擠對手,並將大量房源以7000元/㎡的低價出售快速回籠資金。
2007年起,張新先後收受了董一麟2500多萬元。
根據檢方起訴,張新還曾以更直接的方式參與開發。
2006年4月,杭州楊家村區塊經適房項目公開招標,張新與參與競標的聖洲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聯繫並提供相關建議,同時,索要其中一個地塊作爲其開發用地。但這次招標過程中,聖洲建設因故未能中標。
後,在杭州江干九堡經適房項目中,張故伎重演,“合作單位”還是上次未能如願的聖洲建設。
這一次,張新除要求中標後將其中一個地塊交由其開發外,還提出,由聖洲建設提供首期的土地轉讓費4000多萬元。
這一過程中,出面與聖洲建設合作的是董一麟實際控制的慶隆園林工程有限公司。根據檢方的指控,董一麟是受張新指使參與此事。
爲讓聖洲建設中標,張新違反規定調整開標時間和價格,最終雙方如願。
但在九堡項目開發過程中,慶隆又出現了資金不足無法繼續開發的情況,聖洲建設此時又再次出手相救,以張新公司實際在建設過程中已付出的成本回購地塊項目,繼續開發。
根據檢方指控,儘管未能堅持到最後,張新因此項目獲利8500多萬元。
濫用職權致經適房爛尾
2005年3月,杭州市建委對丁橋蘭苑經適房項目進行招標。
涉案人張祖標自己並不符合系投標資質,還是借用了杭州鳳起房地產開發公司的資質,參加了招投標。
在此過程中,張新在明知張祖標不符資質的情況下,同意其參加投標,並給出了建議技術參考數和報價範圍。最終,張祖標成本中標。
按照建設項目招投標要求,有關公司不得轉包,如是聯合發包則按資質較低的公司來判斷可接標範圍。
儘管自身並無資質,張祖標在和杭州鳳起房產聯合成立丁橋蘭苑的項目公司越峯房產時,個人持股還是達到了90%。
期間,杭州市建委曾責令其修改持股比例,以鳳起房產作爲控股股東。不過,張祖標並沒有照做。
後,在張新爲其相關審批工作開道,可惜丁橋蘭苑系項目進行得並不順利,2008年,該項目基本處於停工狀態,僅杭州市長熱線12345就接到購房者投訴185次。
杭州首個爛尾經適房項目誕生了,當時輿論震動。不得已,國企杭州城投旗下安居中心給越峯收拾了爛攤,全面接盤。
而作爲項目老闆的張祖標則利用這個經適房項目,向建設銀行寶石支行、杭州商業銀行等機構申請貸款3.4億元,部分被張祖標挪作它用。後張還將該項目轉包其它公司。
檢方認爲,張新明知越峯房產缺乏大型居住區建設水平,未履行檢查和監督資質的職責,導致鉅額資金被挪用,缺乏對項目的監管,產生了惡劣的社會影響。在安居中心接盤交付至今,項目尚欠所得稅營業稅等2500多萬元。
法院最終認定,該次爛尾事件致使公共財產損失合計8900餘萬元。
廉價購置房產多家房產公司中招
在張新被控相關事項中,其以明顯低於市場價購房事實被多次提及。
如,張曾以實際8500元/㎡的價格極低低價購買嘉綠景苑三間商鋪,但在與開發商簽訂的虛假合同中,則標價爲13000元/㎡,差價數百萬。
2006年10月,張新又以近59萬元的實際價格爲其哥哥張明購買了一處房產,在與開發商簽訂過程中,依舊使用了高價的虛假合同。
除低價購買房產外,張新也涉及直接受賄。
2004年,在一陶瓷品市場拆遷過程中,張新指派董一麟收受市場負責人黃某300萬元。
2005到2007年間,張新指派董一麟收受某房產公司老闆湯某598萬元。後,張新還以借的名義使用湯某公司出資購買的豐田皇冠車一輛。該車後被轉移致其哥哥張明名下。
檢方指控,張某還實際操縱由行賄人開戶的股票賬戶。
如,某房產公司老闆康某指使其員工以個人名義在港股開戶,並注入500萬資金。因怕事發,張新後又指使康某將賬戶資金全部取出。
2005年11月,通過幫助杭州某建築研究設計院介紹業務,張新收受600多萬元炒股使用,另收受玫瑰度假村酒店2萬元消費卡。
金某也因受張新幫助介紹多想塑鋼門窗業務,送了18萬元的消費卡,另還將一輛福克斯相贈使用。
……
檢方在起訴中提及的行賄人共13人,其中不少是房產公司負責人。
加上此前在九堡項目中的獲利,張新最終被杭州中院認定受賄1.24億元。
在張新被捕時,有關部門在其家中和相關公司搜到人民幣1000多萬元和港幣500多萬元。
昔日夥伴“反水”檢舉立功
16日杭州中院一審宣判後,張新的代理律師田偉表示,張新還未決定是否上訴。
回頭來看,究竟怎麼落馬的?
據瞭解,前述丁橋南苑經適房爛尾事件曾引起有關方面注意,張新還曾因翠苑三區項目被舉報。2010年末,審計署長沙特別辦進駐杭州房管局進行審計。審計結果如何,是否與張新案發有關?記者不得而知。
不過,張新案發最直接的導火索還是他曾經的左膀右臂董一麟。
2012年6月,董一麟因抽逃出資被查。期間,董一麟主動供述了公安機關還尚未掌握的其與張新在嘉綠苑項目中的操作的細節,後張新被查。
最終,董一麟的檢舉事實被認定爲立功,杭州檢方在對其的指控中,最終也取消了抽逃出資罪一項。杭州以貪污罪判處董一麟有期徒刑十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同時,判決還對扣押、查封的財物依法作出處理。
法院認爲,張新雖然也因檢舉他人犯罪提出了立功請求,但其檢舉的他人犯罪與其本身相關聯,最終不予採納。
讓人好奇的問題是,張新名下到底有多少房產?記者還尚未掌握全部情況。不過,從杭州中院判決來看,目前僅由杭州下城公安依法扣押的張新和董一麟的房產就有97處。
最終,杭州中院以受賄罪判處張新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貪污罪判處張新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濫用職權罪判處被告人張新有期徒刑七年,數罪併罰,決定對被告人張新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杭州檢察院檢察官表示,張新案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由杭州市人民檢察院偵查、辦理的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一起職務犯罪案件,在杭州歷年查處的貪腐犯罪案中也屬罕見。張新被依法判處死緩,給國家工作人員再次敲響了警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