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實施即將滿一年。從天津市消協一年來受理的汽車相關諮詢和投訴情況看,這一“規定”對規範汽車消費市場發揮了重要作用,很多糾紛通過其加以解決。但同時也應看到,“規定”在實際操作層面仍有待完善。結合一年來受理諮詢和投訴的情況,天津市消協對涉及汽車維修服務的四大主要問題公開點評。
霸王條款防不勝防
現象:市民王女士在某4S店購買車輛,合同中標明:消費者必須在廠家授權的4S店保養,否則經營者不承擔三包責任。原廠配件只能在4S店購買,4S店服務價格再高也只能接受,消費者別無選擇。此外,加價售車或搭售汽車裝飾品、必須在4S店上保險等也常爲消費者遭遇。
消協: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與強制保養、原廠配件、指定維修服務企業沒有因果關係。在進行維護保養時,經營者若以上述理由爲藉口拒絕承擔三包的義務,違反《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屬無效條款。
配件壟斷須下猛藥
現象:買得起車修不起車,爲衆多汽車消費者所吐槽。市民小李稱:“買車的時候銷售人員說,購買原廠配件只能到4S店,不僅配件價格高且還要支付高昂的維修工時費。我們一旦外採配件安裝使用,汽車授權經銷商即以此爲由不再承擔三包責任。”
消協:此類行爲是廠家和經銷商實質壟斷了原廠配件和價格市場,限制了其他市場主體平等參與競爭的機會。這種行爲侵犯了消費者自願購買、平等交易的權利。消協建議,相關部門應建立零配件制度,保證消費者知情權並強化產業鏈各環節的責任。
救援市場缺乏競爭
現象:一些消費者反映,有的地區的高速公路車輛救援主體不明確,救援服務與收費行爲不規範,一些地方違規指定社會機構實施救援並收取高額費用。
消協:高速公路的“天價救援”沒有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是違背消費者真實意思的不平等合同。消協建議要按照規定執行高速公路救援服務。規範救援服務的准入、監管,提高救援能力和服務質量。
綠色維修亟待強化
現象:汽車故障以換代修成爲普遍現象,替換下的零部件多數留給維修企業,有的替換配件由消費者取走,成爲留存“雞肋”。
消協:消費者替換下的零部件閒置造成浪費。留給企業的替換配件去向不明,翻新後再次使用或是返給汽車廠家,消費者無從知曉。消協建議企業進行綠色汽修設施設備及工藝的升級改造,推廣使用符合節能環保要求的新設備、新工藝和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