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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交通部:去年以來已取消下放22項行政審批事項
中新網9月18日電交通運輸部今日召開例行新聞發佈會,公佈今年“十一”黃金週交通運輸保障工作情況以及交通運輸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情況。交通部法制司副司長魏東表示,去年以來,交通部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已經取消和下放22項行政審批事項。
談及交通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魏東表示,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任務,也是轉變政府職能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一年多來,交通運輸部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動真格、出實招,持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在簡政放權、轉變政府職能工作方面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效。
一是大幅減少了行政審批項目。本屆政府成立之初,交通部共有65項行政審批事項。去年以來,交通部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已經取消和下放22項行政審批事項。在抓取消下放數量的同時,注重取消下放的“含金量”,堅持“質”“量”並重,着力取消下放一批影響度高、審批業務量大、含金量高的項目。如取消了“國際船舶代理業務審批”,下放了“省際普通貨物水路運輸許可”,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二是積極推進工商登記前置審批制度改革。交通部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目前“港口經營許可”、“國際船舶管理業務經營審批”等4項前置審批已改爲後置審批,其餘項目如“道路客運經營許可證核發”、“道路貨運經營許可證核發”等前置審批擬在年底前按國務院的統一部署改爲後置審批項目。這些與從業主體投資興業息息相關的事項由前置審批改爲後置審批後,將便利企業進入運輸市場、激發市場活力、促進運輸業的發展。
三是優化行政審批運行機制。交通部積極推行行政審批項目網上辦理,推進審批過程公開透明,壓縮審批時間,提高效率。上線運行了海峽兩岸航運網上行政許可系統,實現“企業申請材料、省級交通主管部門提出初審意見、部實施審批、企業打印證書”這些全流程均在網上進行。系統上線之後,審批時效上面從原來的20天目前已經縮短到3天。地方交通運輸部門對審批事項普遍開展了“全流程再造”,對內容相近、重複設置的審批環節予以合併,最大程度的簡化了審批手續、縮短了審查時限。一些地方還推行“一個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條龍服務,一站式辦公”的服務方式。通過這些舉措方便羣衆,提高了審批效率和服務水平。
四是着力改善事中事後監管和服務水平。交通部取消下放事項公佈後,及時組織修訂了《國際海運條例實施細則》、《船員服務管理規定》等15件次規章,並印發了相關文件,明確提出了告知性備案管理、制定行業從業標準管理、改審批爲主動服務、完善信用管理體系等措施加強事中事後的監管,以保證取消下放審批權後,行業管理不缺位、安全監管不放鬆、市場活動更有活力。省級交通部門對下放的審批事項,主動與承接單位溝通銜接,制定了承接方案,明確了權限責任,規範了管理措施,真正做到了取消項目不再實施,下放項目承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