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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昨日發佈,根據日前發佈的《關於2014—2015年度中央國家機關車輛租賃定點採購(試行)有關事宜的通知》,國採中心通過公開招標確定了2014—2015年度車輛租賃服務定點供應商,並確定了車輛租賃定點採購(試行)執行辦法。車輛租賃服務定點供應商分爲三類:汽車租賃企業(京內)33家、汽車租賃企業(京外)9家、包車服務企業(京內)9家,定點供應商資格有效期自合同生效起至2015年7月31日。《通知》同時鼓勵各採購單位租賃各類自主品牌及新能源車。
7月18日,中央國家機關2014—2015年度公務車輛租賃服務採購項目中標單位正式浮出水面。隨後,公車改革後首輪中央國家機關公務車輛租賃服務採購項目結束了7天的中標公示期,但卻僅有3家上市公司所屬租賃公司中標入圍供應商,其中,北巴傳媒子公司北京巴士汽車租賃有限責任公司、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旅遊服務分公司分別入圍京內汽車租賃、包車服務供應商;廣汽集團旗下的廣州廣汽租賃有限公司入圍京外汽車租賃供應商。
在確定了中標服務供應商後,近日下發的《通知》還對車輛租賃執行方式進行細緻規定:單次或批量採購金額不超過2萬元的,各採購單位可自行查詢並選擇定點供應商進行採購,但應以投標價格爲上限就價格、服務進行洽商,也可進行電子反拍或隨機抽選競價。單次或批量採購金額在2萬元(不含)至50萬元(不含)的,各採購單位可登錄系統,依據明確的租賃需求,發起電子反拍採購;也可通過在線隨機抽選1家及以上定點供應商,並組織3家及以上供應商線下報價。(記者劉宇鑫)
(來源:北京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