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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天,本市和平區人民法院對一起“利用僞基站羣發垃圾短信案”進行了公開審理。證據證實,被告人系通過百度網購設備,共有50餘萬移動用戶的“ISM”碼被盜取。庭審中,此類犯罪的作案手段在本市首次公開。本案公訴人表示,應以“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責任。
法官宣佈開庭後,本案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原籍山東的被告人姜某案發前系東莞一家服飾公司的市場營銷經理。被告人劉某系該公司的職員,主要負責開車等工作。起訴書指控,2013年11月,姜某購買了兩套“僞基站”設備,並將該設備的使用方法傳授給劉某。2014年2月19日至21日,姜某指使劉某多次駕駛山東牌照的江鈴全順汽車,在本市和平區濱江道樂賓百貨商場附近,使用“僞基站”設備非法佔用中國移動通信公司使用的頻率,爲姜某經營的公司向該區域的移動用戶發送內容爲“招聘導購、服裝及房車銷售”的廣告55萬餘條,造成50餘萬用戶通信中斷不滿1小時。2014年2月21日,移動方面的巡查人員在使用專業設備在市內巡查時,發現一輛汽車上信號特別強,於是立即報警。民警趕到後將正在作案的劉某抓獲,姜某於同日向警方自首。
昨天庭審中,公訴人認爲,應以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責任。二被告人對指控罪名無意見。姜某在回答公訴人詢問時稱,他是通過百度搜索找到僞基站銷售者的。銷售者通過快遞將僞基站設備郵寄給他。這些設備包括一臺筆記本電腦,一個類似機頂盒的小箱子,一部手機和天線。每套設備的價格是1.8萬元。付款後,銷售者通過電話向其傳授使用方法。據瞭解,僞基站的操作方法是,先偵測到附近合法運營商的設備並獲取參數,然後將此參數輸入僞基站,從而非法佔用頻率。接下來,再通過僞基站設備將短信內容羣發。
姜某將使用方法傳授給劉某後,劉某連續幾日到繁華地帶用僞基站發送垃圾短信。劉某稱,他每天收工時都要看電腦上的“計數”,但不知道自己已經犯罪了。姜某也稱自己不知道這是犯罪。
對於公訴人指控的“造成50餘萬用戶通信中斷”一節,二被告人和其辯護人提出質疑,但公訴人出示了繳獲電腦中儲存的手機用戶“ISM”碼。公訴人表示,這些“ISM”碼都是行人的,而且應該是保密的。被告人是在發短信時,僞基站獲取了這些“ISM”碼。這充分證明被告人的行爲確實影響了行人的手機通信。兩被告人的辯護人對起訴書中指控的造成通信中斷的用戶數量提出疑義。
本案公訴人在發表公訴意見時表示,被告人姜某、劉某共同破壞公用電信設施,危害公共安全,應以“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鑑於被告人姜某、劉某系共同犯罪,姜某具有自首情節,故請法庭酌情判處。二被告人均痛哭流涕,並表示了悔意。他們的辯護人則請求法庭判處二人緩刑。
本案到底如何判罰,還要看法庭的審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