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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9月19日電(記者吳振東潘旭餘靖靜)19日上午,中國兩個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地區的上海市和浙江省,幾乎同時發佈了“新高考方案”。
此前,9月4日,中國國務院印發《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選擇上海市、浙江省開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兩地按照國家總體部署和頂層設計,制定了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方案。
上海市政府公佈的《上海市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決定今年啓動上海市高等學校考試招生綜合改革,2017年整體實施。
據瞭解,上海試點方案的總目標是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程序透明的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模式,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製度。從2014年秋季入學高一新生開始,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設置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等13門科目;所有科目均設合格性考試,考試成績“合格”是高中生取得畢業資格的必要條件。此外,學生可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6門科目中,根據自身興趣特長選擇學習其中3門參加等級性考試,成績按等第呈現A、B、C、D、E五等;高中學業水平考的各科目考試分散在高中三年,隨教隨考隨清,合格考與等級考高中生均只能參加一次。
二是建立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綜合素質評價作爲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參考。
三是深化統一高考考試科目改革。2017年起,上海統一高考科目爲語文、數學、外語3門,不分文理,分值均爲150分;考試時間安排在每年6月;外語考試一年舉行兩次,高中生最多可參加兩次外語考試,選擇其中較好的一次成績計入高考總分,考試內容包括筆試和聽說測試,引導外語教學注重應用能力培養。
四是改革統一高考招生錄取模式。2017年起,上海高考成績由語、數、外3門統考成績和學生自主選擇的3門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等級考每門滿分70分;等級考在計入高考總分時,由五等再細化爲11個等級,其中A+爲滿分70分,E計40分,相鄰兩級間的分差均爲3分;普通本科院校可根據辦學特色以及專業人才培養需要,從6門等級考科目中分學科大類(或專業)自主提出0至3門的選考科目要求,學生滿足其中任何1門,即符合報考條件。同時,改進高校統一錄取模式,2016年起,合併本科第一、第二招生批次,並按照學生的高考總分和院校志願,分學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和錄取。
此外,改革還包括完善和規範高等學校自主招生,繼續深化高等學校春季考試招生改革,加快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和招生,以及減少和規範考試加分。
浙江的《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將從2014年秋季新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實施。
浙江省教育廳廳長劉希平說,改革方案的核心理念是在確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擴大教育的選擇性”,以賦予考生和高校更多的自主權。
根據方案,考生在升入高校的通道、參加考試、對自己考試成績的使用等方面都有了更多的選擇。對高校來說,自主權也擴大了。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