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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遠遠看過去,好像小攤上擺滿了各種面值的人民幣,乍看還以爲攤主炫富呢,走近才發現原來是人民幣外觀的錢包,眼睛都被亮瞎了……”近日,有網友反映,逛街時在不少店鋪發現了人民幣圖案的錢包。在商販嘴裏,這些錢包被宣稱“有創意、上檔次”,殊不知製售這種“人民幣錢包”屬於違法行爲。
在西關大街的市場上,記者看到了銷售這種“人民幣錢包”的小攤。如果不是仔細觀察,記者真的以爲攤主把幾十張百元大鈔擺在了小攤上。“買錢包嗎,這多拉風啊,用‘人民幣錢包’,包裏會越來越有錢。”
記者在小攤處觀察了10分鐘,不斷有人停下來挑選“人民幣錢包”。在這家攤位上,除了100元圖案的“人民幣錢包”,50元、20元、10元圖案的也都有,還有的是按老版人民幣做成的。“賣得不錯,一天能賣20多個。外國的美元、英鎊也都有,你隨便挑。”攤主介紹說。
對此,記者諮詢了金蔚律師事務所賈律師,他說,我國對於人民幣的保護,有專門的法律和條例,其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27條規定,禁止製作、仿製、買賣人民幣圖樣;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不得在宣傳品、出版物或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幣圖樣。
賈律師認爲,“人民幣錢包”屬於“其他商品”範疇:“這個條例第44條還規定,非法使用人民幣圖案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其他有關行政執法機關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和非法財物,並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其他有關行政執法機關應當銷燬非法使用的人民幣圖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