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在第一個國家烈士紀念日到來之際,記者從市財政局獲悉,按照《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財政局關於給部分烈士子女發放定期生活補助的通知》精神,從2011年7月起,各級財政累計爲本市部分烈士子女發放定期生活補助資金2400多萬元,以解決部分烈士子女生活困難問題。此外,市財政累計撥付專項資金1500餘萬元改造10處烈士陵園,修繕加固革命烈士紀念牌。
今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作出將9月30日設立爲烈士紀念日的決定。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軍委辦公廳下發《關於做好烈士紀念日紀念活動的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開展烈士紀念日紀念活動的重要性,周密籌劃組織,精心安排部署,認真抓好各項工作落實。本市從2011年7月起,給部分烈士子女發放定期生活補助,主要包括居住在農村和城鎮無工作單位、18週歲之前沒有享受過定期撫卹金待遇且年滿60週歲的烈士子女。發放標準爲:城鎮每人每月753元,農村每人每月434元。據悉,目前本市共有符合補貼條件的烈士子女1350人。符合條件人員可攜帶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烈士證明書、本人與烈士關係證明等相關材料,向戶籍所在地村(居)委會提出申請並辦理登記手續,填寫有關登記審覈表,經審覈通過後,由民政部門發放定期生活補助。
另據瞭解,近年本市不斷加大烈士紀念設施保護力度,強化烈士紀念設施教育功能,市財政累計撥付資金1500餘萬元改造烈士陵園,修繕加固革命烈士紀念碑,其中今年市財政撥付420萬元,提升改造了市烈士陵園、薊縣爨嶺廟烈士陵園和河北區北寧公園烈士紀念設施,深切緬懷烈士的不朽功績。目前,本市共有烈士陵園10處,分別坐落在北辰區、西青區、濱海新區、武清區、寶坻區、寧河縣、靜海縣和薊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