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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政辦發〔2014〕81號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全面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車用汽油柴油的通知
各區、縣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屬單位:
爲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印發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的通知》(國發〔2013〕37號)和《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美麗天津建設綱要》(津黨發〔2013〕19號)精神,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油品質量升級價格政策有關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1845號)要求,市人民政府決定自2014年12月31日起,在我市全面供應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車用汽油、柴油。
油品質量升級是減少大氣污染、改善生態環境、建設美麗天津的重要舉措。市有關部門、各油品生產企業、銷售企業、加油站及有關油品銷售單位要積極做好工作,減少符合國家第四階段標準車用汽油與符合國家第三階段標準車用柴油的庫存,確保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車用汽油、柴油的生產、供應、銷售。符合國家第五階段標準車用汽油、柴油價格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