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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日上午10時許,東麗區躍進路與先鋒路交口附近,一輛車體標示“120”的救護車在運送病人前往醫院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後側翻。
救護車與轎車刮蹭後側翻
現場看到,一輛救護車側翻在馬路上,不遠處停着一輛威樂轎車,車前部損傷嚴重。救護車側面印着“120”標誌,車頭處寫着“天津市第一中心(濱海)醫院”字樣,車內有些簡單的急救設備,還有血跡。
據威樂轎車司機介紹,他由西向東沿着先鋒路行駛,而這輛“120”救護車是由北向南行駛,兩車在路口發生刮蹭後,救護車側翻在地。救護車上載着的患者和陪同人員受傷,被趕來的120急救車送往附近醫院治療。其中,患者被送到胸科醫院,陪同人員則被送到東麗區中醫醫院,後因傷勢較重轉往天津醫科大學第二醫院。
司機稱車輛屬於正規醫院
救護車司機胳膊受傷,他說當時車裏有4個人,除了他還有一名醫生、一名50多歲的男性患者和一名女性陪護人員。他當時運送該患者從東麗區大無縫前往胸科醫院,沒想到途中出現意外。被問起車上爲何有“120”標誌時,司機解釋稱,該車不是山寨“120”,車輛屬於天津市第一中心(濱海)醫院。就此情況,記者撥打該醫院電話進行諮詢,但一直無人接聽。
在事故現場,交警要求救護車司機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司機開始說證件在車裏壓着,車翻正後司機又說證件找不到,可能翻車時受到驚嚇一時忘記了。交警表示將對此展開進一步調查。
120急救中心
該車不能掛“120”標誌
本市120急救中心調查後證實,該車不屬於該中心。據中心主任李金年介紹,即便是正規醫院的救護車,也不能掛“120”標誌並從事院前急救。
今年施行的《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中明確了院前醫療急救的“五不準”:未經衛生行政部門批准,任何單位及其內設機構、個人不得使用急救中心(站)的名稱開展院前醫療急救工作;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設置“120”呼叫號碼或者其他任何形式的院前醫療急救呼叫電話;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網絡醫院不得因費用問題拒絕或者延誤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網絡醫院不得將救護車用於非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除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網絡醫院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使用救護車開展院前醫療急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