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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天津河東麗人醫院的負責人未經伊能靜、馬蘇、李湘、林心如、王曉麗、柳巖、劉羽宇等人允許,擅自將她們的照片發在自己網站上,並配上整容或生育類的文章,有的文章標題甚至指名道姓。這幾位大明星不能忍受這種“放肆”,分別將醫院的負責人告上法庭。近日,本市河東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對這些案件進行了宣判,法院認定被告侵犯了各位明星的肖像權。
原告吳靜怡代理人在庭審中稱,原告藝名爲伊能靜。2012年6月,原告獲知,被告在其開辦的網站上使用了原告的照片,用於計生、整形美容手術、藥品等醫療服務的宣傳。涉及《怎樣使乳暈變嫩》、《豐胸去哪家醫院能達到預期效果》、《做美女鼻子是關鍵》、《天津隆鼻價格受哪些因素影響》、《如何快速瘦腿吸脂術讓你不敢相信》、《HPA陽性就是宮頸癌嗎》、《薄脣如何變厚》等11篇侵權文章。原告系知名藝人,集歌手、演員、作家、編劇等多種身份於一身,曾獲第32屆金馬獎最佳女主角提名等榮譽,其肖像已經具有了較高的商業代言價值。同時,作爲一位公衆人物,原告一直以來都以維護個人健康形象作爲工作的重點之一。被告未經原告允許,擅自使用原告照片用於商業性宣傳,涉嫌侵犯原告的肖像權,使得原告受到很多誤解,被告的行爲同時侵犯了名譽權。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權和名譽權,是對原告的極不尊重。被告的行爲還給原告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害。故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在報紙上向原告公開道歉,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和精神損失共41萬元。
被告代理人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理由是,原告的起訴已經超過訴訟時效。被告已對網頁主動進行刪除,沒有後續影響。網頁點擊率很低,被告並未因此獲益。網頁上沒有提到某人做何手術,沒有傷害的表現。
法院經審理認爲,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爲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本案中,原告提交的公證書已證明涉案網站屬於被告。該網站以宣傳、介紹其相關美容整形產品爲主要內容。被告未經原告同意,在上述網站中使用原告的肖像圖片作爲配圖,相關文章中的內容涉及被告的經營範圍,屬於營利性的宣傳活動,其行爲構成對原告肖像權的侵犯。關於原告認爲被告使用其肖像圖片並附文字說明,侵犯了原告名譽權的主張,法院認爲,使用原告肖像圖片作爲配圖的文章,未直接說明原告體驗了相關醫療美容整形技術,文章內容不足以使他人認爲原告使用過相關醫療美容整形技術,故被告使用原告的肖像圖片做宣傳並不必然使公衆產生相關的聯想,且原告未提供證據證明其社會評價因此降低,故原告主張被告侵犯其名譽權的依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持。
案件鏈接
馬蘇圖片涉及文章《吸脂術驅動脂肪塑身型》、《面部吸脂擁有小臉更自信》、《顴骨整形注意事項》、《女孩脣部多毛是什麼原因》、《經期血量過少應警惕》,獲賠7000元。
王曉麗圖片被用作“陰道疾病、乳頭瘤、脣部整形、盆腔炎、祛疤”等婦科診療、整形美容手術的商業宣傳,獲賠9000元。
李湘圖片涉及文章《產後臃腫李湘欲抽脂》、《李湘瘦身吸金辣媽成功晉級》、《三大明星長贅肉身材狂走樣》、《眉毛整形讓魅力飛揚》等10篇,獲賠9000元。
林心如圖片涉及文章《林心如被懷疑整容鼻子眼睛有變化》、《林心如鼻子變挺疑似整容》、《嘗試人造小酒窩做甜心美人》、《<美人心計>林心如被爆料》、《宮頸糜爛女人的毒藥》等14篇,獲賠1.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