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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爲進一步加大本市交通秩序整治力度,有效遏制駕駛二輪摩托車“搶劫、搶奪”等侵財犯罪,淨化道路交通環境,市公安局將組織交警、特警、刑警、派出所民警和武警等警種加強聯動配合,強化對二輪摩托車等車輛的盤查檢查,對二輪摩托車無證、無牌、違規上路等交通違法行爲嚴格進行處罰,對無證駕駛的予以拘留。同時,將建立清理整治長效機制,適時組織開展集中統一行動,強力防控打擊各類街面違法犯罪活動。
市公安局重申,自2007年5月1日起,禁止摩托車在外環線以內道路(不含外環線)通行。無證駕駛二輪摩托車的,依法將處罰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處罰;駕駛無牌二輪摩托車的,將處200元罰款,記12分,並扣留機動車;摩托車違反禁行規定的,將處200元罰款;持與準駕車型不符的駕駛證駕駛二輪摩托車上路行駛,不僅要被罰款,也將處一次記12分的處罰,其中持大中型準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還將面臨降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