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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峯》報道,近日,網絡上流傳一份出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專門下發的《關於迅速貫徹落實省財政廳專項督導省工商局罰沒收入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文中提出要全員上陣、分解任務責任到人,確保11月底前完成年度罰沒收入任務。對於這分文件的真實性,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是否認可?
根據網上流傳的圖片,《關於迅速貫徹落實省財政廳專項督導省工商局罰沒收入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10月10號,河南省財政廳專項督導組到省工商局督導全省工商系統罰沒收入進展工作。省財政廳專項督導組負責人指出:近一個時期以來,全省非稅收入大幅下降,如果持續下滑,將調整預算安排。特別是省工商局下降幅度大,必須採取措施、完成年度目標。
對此,省工商局出臺四條意見,確保完成目標任務,確保11月底前完成任務,爲保證罰沒收入目標任務完成,實行“兩個掛鉤”,即:與各種經費款項掛鉤、與年終獎懲掛鉤。對今年完成或超額完成目標的單位實行獎勵性補助;對今年罰沒收入虧欠的,到明年也要從該單位補助費用上扣減償還。
對於網絡圖片及通知的真實性,該局宣教處副處長秦國華,對“罰沒任務”予以否認:
秦國華:那都是瞎說的,那都沒有,都是原來對文明誠信力度加大之後,加大對不誠信企業的處罰力度,沒有說啥。
記者:網上不是說昨天還開了個會嘛,等於那個電視會也沒開是嗎?
秦國華:早就取消罰沒指標了,因爲下面罰多少,去年減少多少,降低多少都不再說這東西,因爲俺是對違法企業加大處罰力度,我們說的是這話。
記者:說的是加大對違法企業的處罰力度是吧?
秦國華:對,你不加大對違法企業的處罰力度,對人家誠信企業、對人家合法經營利益也不公平……是不是?
記者:咱們局對這個現在還有目標嗎?
秦國華:沒有目標,沒有規定,那是不可能的,想想都不可能。
不過,在其他相關媒體的報道中,河南省工商局計劃財務處人士和駐馬店市工商行政局的一位工作人員分別證實看到了通知,記者就此事詢問河南南陽市臥龍工商分局一位負責人,他回答有些猶豫:
臥龍工商分局負責人:這個事不好說,應該是不會吧。
早在1993年10月,財政部就下發《關於行政性收費、罰沒收入實行預算管理的規定》,其中明確規定,各級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不得給執收、執罰單位和個人下達收費、罰沒收入指標。
北京嶽成律師事務所律師嶽屾山表示,可以依據具體的行政執行過程的行政違法行爲,給相關責任人處分:
嶽屾山:首先不應該設定指標,設定指標的話,這個行政機關本身是存在一定問題,還要看具體的執行過程中是否存在濫罰款,看看還有沒有一些其他行政違法行爲。如果有的話,被罰款的行政行爲的相對人可以提起行政複議或者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具體的負責人員或者主管人員,可能因爲他們的違法行政行爲而受到行政機關自身的處分。
記者發稿前,有媒體發佈:針對網上瘋傳的“河南工商局發文催完成罰款”一事,該局宣傳處工作人員表示,稍後將統一對外迴應。(記者周益帆)
(來源:中國廣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