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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成都10月14日電(記者吳曉穎)“以前嚴禁教師‘下海’經商,教師只能偷偷摸摸地在外開公司。”成都信息工程學院教授、成都靜水飛雲科技有限責任公司技術總監王鵬感慨道。如今,新出臺的政策不僅讓高校教師“下海”合法化,還提出可爲“下海”創業教師保留5年身份,打消高校創業人員的後顧之憂。
讓王鵬倍感欣慰的“新政策”,是四川省於今年六月份相繼出臺的《成都市促進國內外高校院所在蓉協同創新的若干政策措施》與《支持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創建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十條政策》兩份文件。
擁有53所高校、30家國家級科研院所的成都,高校科研資源富集。如何進一步發揮高校院所在技術創新中源泉作用,加快高校院所成果轉化,是此次科技改革文件出臺的初衷。
《成都市促進國內外高校院所在蓉協同創新的若干政策措施》明確提出:支持在蓉高校院所在編在崗科技人才兼職從事創新創業活動,並對帶技術、帶項目在蓉新領辦企業的高校院所科研人員,給予最高100萬元資助。
而四川省出臺的《支持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創建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十條政策》進一步爲高校科技人員“鬆綁”:提出在川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科研人員經單位批准後到成都高新區自主創業,在3至5年內保留其身份和職稱,創業期間的所得歸個人所有。
四川省科技廳高新處副處長謝光紅稱,批准留崗“下海”意味着即便在外創業,教師的身份還在。“享受這一優惠要滿足兩個條件,一是經學校同意,二是必須要考覈合格。”
除破除科研人員“身份”束縛外,成都“新政策”在科技成果處置權、收益分配權改革上邁進一大步。成都市科技局副局長丁小斌說,過去由於產權歸屬不明晰,職務發明人在成果轉化中的主體地位和作用未能體現,導致成果轉化率低。
如今,“新政策”一方面規定,支持高校院所與發明人約定由雙方共同申請、享有和實施相關知識產權,從而從科技創新源頭解決成果歸屬問題;另一方面提出,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轉化所獲收益可按不少於70%的比例,用於對科技成果完成人員和爲科技成果轉化作出貢獻的人員進行獎勵,這爲破解科技成果轉化難題問題創造了有利條件。
丁小斌表示,新政策無論是在允許教師兼職創業,還是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激勵等方面的開放度都相當超前,這將激勵大批教師成就自己的創業夢。
(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