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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濱海新區中小學、幼兒園260餘名校長日前分別簽署了《2014-2015學年度中小幼學校安全目標責任書》,這是濱海新區首次要求各校校長作爲校園安全的第一責任人簽署“責任狀”。中小學、幼兒園負責人將對校園安全負有直接責任,有責任開展校園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證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和飲用水衛生,維護校園安全與穩定。
校園暴力傷害事故一票否決
在責任書中,13項安全管理工作責任目標採取一票否決。其中包括:不發生門前及校園暴力傷害責任事故,師生員工不發生刑事案件。不發生建築物倒塌、一氧化碳中毒、觸電、溺水、擁擠踩踏、自殺等非正常傷亡責任事件。不發生集體食物中毒、傳染病爆發等公共衛生事件。不發生校方責任的人員傷亡交通事故、火災責任事故、失竊案件、集體上訪、師生參與非法宗教等。教育部門將在學年末對各校目標責任實施情況進行考評,定期檢查與抽查相結合,明察加暗訪,不僅考評實際工作效果,還將充分對羣衆反映狀況進行了解,以確保考覈真實、公平。對考評優秀學校,教育部門將給予表彰,並推薦參加教育部、市教委“平安校園、和諧校園”的評選。而考覈不合格學校則實施“一票否決”,該學校和個人不能參評當年任何榮譽稱號。對發生責任事故的學校,視情節對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員予以通報並實施責任追究。
18項防範措施列爲考覈內容
在安全管理中,各個學校都要建立“一把手”總負責的安全管理機構,並設立專門校園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明確學校各部門的安全管理職責,細化到每一名教職員工安全職責任務,包括校園裏的每個角落、每件物品、每項活動都有專人負責。特別是在安全設施和防範措施管理上,共有18項內容列入考覈中。其中要求,校園保安必須着裝、裝備護具、執勤巡視、熟悉技防設施操作使用,進行人員、車輛出入管理。學校要組織觀看《開學第一課》,開設安全教育課,通過校園廣播、校園網、主題班隊會、國旗下講話、專題講座、宣傳櫥窗、班內板報、社會實踐活動等宣傳媒介廣泛、持久地向學生灌輸安全知識,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安全防範和化解危險能力,培養學生終身安全意識。在安全隱患排查整改中,依照安全崗位職責分工定期組織隱患排查整改,對一時難以消除的安全隱患,制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時限,限期完成。開展師生交通安全教育,掌握學生上下學出行情況,對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加強監管,對學生及家長開展乘車安全教育,並與家長簽訂學生乘車安全協議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