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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邊檢機關獲悉,近期發生多起被泰國移民局遣返的內地居民案件,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出國旅費不足。邊檢機關提醒廣大出境遊旅客,想去泰國如願走一趟“說走就走的旅行”,需隨身攜帶足額旅費,以免出現被遣返的情況。
據悉,辦理泰國落地籤需要的材料:1、護照2、落地簽證申請表和入境卡(泰國各個機場都有,現場填寫,有中文參考。)3、4X6釐米照片1張(沒有的話可以再機場照,200泰銖一份)4、15天內的出泰國境機票電子版,打印出來貼身帶着(至關重要的東西)。5、1000泰銖簽證費(8月1日至10月31日期間免費)6、個人需要隨身攜帶價值10000泰銖的現金,美元、人民幣都可以,小家庭孩子和父母需要隨身攜帶價值20000泰銖的現金,美元、人民幣都可以(此項爲抽查,準備好爲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