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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讀者王先生:最近我有朋友出了工傷,正在辦理申請工傷認定手續,請法律人士介紹一下有關工傷方面的規定。
『有事您言語』專欄記者:本市律師王根餘介紹,工傷包括多種情形,申請工傷認定注意別錯過時限。
工傷主要包括:在上班的時間和場所內,因工受到事故傷害,或因履行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因工外出期間,因工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在上班的時間和崗位上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因故意犯罪、醉酒、吸毒或者自殘、自殺的,不屬於工傷。
發生工傷後,受傷職工或死亡職工近親屬應向區、縣一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設的工傷鑒定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應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工傷認定。如果用人單位不申請,職工可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申請工傷認定。申請工傷認定,需要提交工傷認定申請表,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以及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依據工傷認定結果,職工可要求工傷醫療費、安裝假肢費、停工留薪期工資、生活護理費、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等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