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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提出分手後,王某不斷糾纏並在深夜翻入女友的住宅,持菜刀將對方劃成輕微傷。記者昨天獲悉,王某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已被公訴至順義法院。
現年48歲的王某曾因盜竊罪被判刑1年6個月,因毆打他人被勞動教養3年,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2006年刑滿釋放。2013年初,王某與有過一次婚姻的同齡謝女士談戀愛,後因性格不合出現感情糾紛,謝女士於2013年6月提出分手。但王某不願意,一直糾纏並曾動手毆打謝女士。他還多次到謝女士的居住地糾纏,謝女士爲此多次報警。
檢方指控,2014年5月21日22時30分許,謝女士正準備睡覺,王某酒後翻過大門跳進院子。謝女士聽見動靜到院裏查看,王某遂掐着謝女士脖子將其推到大門外,謝女士的兒子和弟弟聽見動靜也走到大門口,拿着木棍等工具準備動手。王某怕捱打吃虧,回到屋裏進廚房拿出菜刀,架在謝女士脖子上將其往門外推。後兩人絆倒在地,謝女士的兒子和弟弟上前按住王某奪下菜刀並報警。經鑑定,謝女士的嘴角及胳膊被菜刀劃傷,構成輕微傷。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記者裴曉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