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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經預測,10月23日至25日,天津市將出現重污染天氣,符合《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津政辦發〔2014〕53號)規定的重污染天氣Ⅲ級(黃色)預警條件,經市政府批准,現發佈重污染天氣Ⅲ級(黃色)預警。
請各區縣政府、各責任單位按照《天津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的責任分工,採取Ⅲ級應急響應措施,做好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
Ⅲ級響應強制性措施:
1.重點排污工業企業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保障預案採取限產等措施,確保二氧化硫、煙(粉)塵、氮氧化物排放量削減20%。
2.一般污染排放企業採取使用低硫優質煤、提高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效率、壓縮生產負荷等措施,確保二氧化硫、煙(粉)塵、氮氧化物排放濃度控制在現行排放標準限值的80%以下。
3.停止所有建築、拆房、市政、道路、水利、綠化、電信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業(包括:停止土石方開挖、回填、場內倒運、摻拌石灰、混凝土剔鑿等作業,停止建築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溝開挖作業,停止工程渣土運輸);中心城區及濱海新區核心區道路每日機掃,隔日水洗1次;其他區縣人民政府所在地主要道路每日清掃保潔1次。
4.加強公交運力保障。
5.禁止露天燒烤,禁止垃圾、秸稈焚燒。
6.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點全面停止生產、運行。
7.外環線以內混凝土攪拌站和砂漿攪拌站停止生產,站內堆放的散體物料全部苫蓋,增加灑水降塵頻次。
Ⅲ級響應建議性和健康防護措施:
公衆要做好自身防護:兒童、老年人和心臟病、肺病患者以及過敏性疾病患者應當留在室內,停止戶外運動,一般人羣減少戶外運動。同時,倡導綠色、文明的生活方式: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減少汽車上路行駛;停車時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儘量避免機動車日間加油;減少燃放煙花炮竹、祭祀燒紙等行爲;減少景觀燈光開放時間,縮短商場、超市等公衆聚集的大型服務設施營業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