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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藝術大師齊白石的後人與全國多家出版社的著作權糾紛延續多年,去年,齊家人在天津圖書市場發現疑似侵權書籍,遂將湖南一家出版社和天津這家圖書公司一並告上法庭。昨天,本市和平區法院知識產權審判庭公開審理該案。
本案原告是齊白石的兒子、孫子和曾孫輩,他們選出代表人並委托代理人提起訴訟。原告表示,作為齊白石合法繼承人,共同享有涉案作品著作權中相應財產權,《著作權法》規定相應權利保護期,意在使發生在權利保護期內的侵權行為得以禁止,而超過權利保護期的作品能夠被公眾相對自由使用,齊白石於1957年逝世,作品著作權保護期限應當截至2007年12月31日。2007年間,齊家後人在『50年保護期限』即將到期的『最後一刻』,陸續向全國各地法院累積提起100多次訴訟,狀告20餘家出版社,這些案件分別經各地法院判決或調解結案。
2013年7月,齊家人從天津買到《齊白石全集》,該書由湖南一家出版社出版發行,經與天津這家圖書公司溝通,對方提供進貨清單,原告認為《齊白石全集》標注出版時間雖為1996年10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市場上卻存在大量不同紙張、不同厚度、不同封底顏色的《齊白石全集》,認為系多次印刷和出版,存在持續侵權行為。多年來,齊家後人一直在向湖南這家出版社『討說法』,始終未得到滿意答復。
這次齊家後人向天津法院起訴所針對的是《齊白石全集》(第三卷)內300餘張作品,要求第一被告即湖南這家出版社承擔停止侵權行為、以書面形式在新聞媒體上公開賠禮道歉,賠償經濟損失600餘萬元、承擔訴訟費用等,要求第二被告停止侵權行為。
昨天,作為原告的齊家後人均未到庭,只委托兩名訴訟代理人出庭,第一被告也只委托一名律師出庭,第二被告沒有人員當庭應訴,法院依法缺席審理。第一被告提出管轄異議和訴訟時效抗辯,對於原告訴請和證據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分別提出異議,主要質疑原告作為齊白石繼承人的身份,以及原告兩名代理人身份,認為授權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表示《齊白石全集》曾獲國家級圖書獎,曾得到齊家後人認可授權,出版社曾給齊家後人圖書作為稿酬,故不存在侵權。
昨天上午和下午都進行開庭審理,雙方分別舉證和質證,據了解,今天上午還要繼續開庭,完成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等程序。對於案件進展,記者將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