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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初,中山市紀委副書記萬延生帶隊對全市24個鎮區紀委查辦案件工作情況及針對查辦案件難的問題進行專項調研時發現,基層紀檢監察組織普遍存在人員少、業務不熟以及“熟人社會”帶來辦案阻力大等問題。
爲此,市紀委在全市分片成立了3個辦案協作區,並於今年7月正式出臺《中山市紀檢監察辦案協作區工作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相關部門辦理職務犯罪等案件時可從協作區抽調人員跨鎮辦案甚至跨協作區合作。23日,紀委相關負責人透露了協作區的成立目的及具體運作方式,其表示,辦案協作區的運行將有效解決鎮區紀委查辦案件“不會辦”“不能辦”“不敢辦”的“三不”問題。
問題
怕得罪人鎮區紀委願當“老好人”不做“黑包公”
目前,中山市24個鎮區紀委所查的案件多數是從公安、計生部門移送和經刑事判決的案件,而有關基層幹部貪污腐敗、涉及侵害羣衆利益的案件非常少,鎮區紀委存在辦案難、查辦案件時“不會辦”“不能辦”“不敢辦”等突出問題。
市紀委表示,造成“三不”問題主要有客觀和主觀兩重原因。從客觀上分析:一是體制的束縛。在現行體制下,只有縣以上紀檢監察機關才擁有黨章和法律賦予的完全行政權、調查權和調查手段。鎮區紀委在黨章和法律上未被授權,鎮區紀委主要做什麼、擁有什麼樣的調查權限和手段,沒有明確界定。調查取證涉及諸如銀行、國土、電信等部門時,經常受阻,爲順利查辦案件帶來困難。二是權責不對等。鎮區紀委內設機構事實上只有監察室,面對上級紀委及其內設室組下派的各種任務,處於權小、責大、能弱的地位,機構設置不足以支撐其所承擔的責任。隨着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村違紀違法案件呈攀升態勢,鎮區查辦案件面臨嚴峻考驗。三是沒有反腐敗協調機構。在現行體制下,只有縣以上黨委才能建立反腐敗協調機構,鄉鎮一級沒有,缺乏溝通協調機制。
從主觀上分析,一是思想認識偏差。部分鎮區存在偏重經濟發展“單腿跳”的問題,對查辦案件的重要性認識不足,反而覺得影響黨委政府形象,遇到查辦案件就找藉口。二是政績觀有偏差。認爲查案有風險,吃力不討好,“不求有功,但求無過”。三是怕得罪人。鎮區紀委是紀檢監查機關履行執紀監督問責職能的神徑末梢,查處的對象主要是鄉鎮和村黨員幹部,這些黨員幹部祖祖輩輩在此生活,習慣勢力較強,法制意識較弱,小圈子、小團體意識濃厚。查辦案件觸碰各方利益,難免得罪人,導致只當“老好人”,不做“黑包公”的情況。
對策
從協作區或跨區抽調人才解除辦案“思想包袱”
爲了解決主客觀上的一系列問題,《辦法》規定,按照優勢互補、資源均衡、地域相近的原則,將全市24個鎮(區)劃分爲3個辦案協作區,指定相應紀檢監察室全權負責案件調查的業務指導、人員抽調等具體工作,突出異地交叉、聯合辦案,避免“熟人社會”對案件查處的干擾。
協作區辦案,不對基層紀檢監察組織案件大包大攬,不代替基層紀檢監察組織職能,對於一般性案件,由基層紀檢監察組織自行辦理,辦案協作區負責辦理兩類案件:市紀委認爲有必要啓用辦案協作區查辦的案件;基層紀檢監察組織查辦困難、申請市紀委支援的案件。
據瞭解,辦案協作區將一批思想政治素質過硬、專業業務素質過硬和身體心理素質過硬的人才納入其中,着力培養和打造鎮區紀檢監察組織辦案生力軍,以案帶訓、以案帶教,進行專門的業務培訓和分類指導,爲鎮區查辦案件提供智力支持;着力破解辦案人手不足,辦案業務不熟,辦案程序不規範,辦案經驗不夠的困境;着力凝聚力量,發揮所長,爲查辦複雜案件提供人才保障。
根據查辦案件的實際需要,辦案部門可以從本協作區內抽取辦案人才,必要時也可以跨區抽調。辦案協作區有效集中了辦案人才,對全市辦案力量進行了統籌協調,有助於鎮區紀檢監察幹部身處本鎮“熟人社會”中導致的怕得罪人、怕打擊報復、怕影響仕途的“三怕”情況,有利於放下思想包袱,主動、大膽地開展打擊腐敗工作。
市紀委表示,成立辦案協作區將有助於解決市紀委及基層紀檢監察組織辦案人員不足的問題,提高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的辦案水平和能力,減少基層紀檢監察組織辦案工作的困難和阻力,大幅提高查辦案件的數量和質量。下一步,市紀委將在逐步完善鎮區辦案協作區的基礎上繼續充實辦案人才,不斷提升查辦案能力和水平。
【鏈接】
每鎮區推薦2名能手成立辦案“人才庫”
根據協作區制度,紀委系統建立了專門的辦案“人才庫”,由每個鎮區推薦2名有辦案經驗或相關專業的人員,經過市紀委統一審查考覈後納入辦案“人才庫”,並完善檔案建設。據瞭解,辦案“人才庫”實行動態管理,定期進行集訓,並依據專業和特長進行鍼對性培訓。目前,全市共收到各鎮區紀檢監察辦案人才推薦52人,已完成人員審覈。(記者/王子威通訊員/康達蘊)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