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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曝光”這個詞在全國很火,在清遠也很火,吸引了不少人的眼球。
本月初,清遠消防部門曝光42家火災隱患單位,並首先把那些火患重重的大醫院、大酒店、大單位拿出來亮相。曝光結果一出來後,不論是業界還是普通羣衆都關注到了,這些被點名的單位個個急了,他們紛紛主動整改以求銷案;今年以來,紀委也在重要節點前點名道姓通報某某官員又公車私用了、又違反“八項規定”了,通報通過媒體一經發出,這些被點名的官員違紀事實瞬間在官場、民間傳開,給其他有違紀傾向的官員起到很大震懾作用;本週一,在“創文”第5次聯席會議上,面對久治不愈的交通頑疾,市公安局負責人提出要將交通違章者曝光,並建議首先從公務用車或公務員私家車的違章開始曝光,該建議得到市委領導當場支持並要求馬上落實。
細想一下,如果上述幾個案例中沒有進行點名道姓的曝光,或隱去名字的“假曝光”,那麼將不會有那麼好的效果。如火患整治,此前監管部門苦口婆心要求消除火患,或者處以行政處罰,這些大醫院或大酒店未必會買賬,反而會認爲監管部門執法是故意找茬;如果沒有點名道姓通報某某官員又違紀了,官員們還以爲紀委不是動真格。筆者相信,曝光交通違章者,也是一個整治交通頑疾的好方法,在現在教育勸導,以及拍照罰款的管理方法下,始終會有貪方便的違章者心存僥倖,如果將違章的公務車、公務員私家車首先曝光,那麼這些車輛除承受行政處罰外,還將面臨巨大的社會成本,畢竟“壞事傳千里”,成爲違章者被登報曝光,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如果違章記錄還能夠與公務員誠信檔案掛鉤,那曝光威力更大,相信誰也不敢再違章了,並會帶動其他羣體遵守交通法規。
由於外來人口不多,清遠還處在一個較典型的熟人社會階段。熟人社會,大家彼此間相熟或相知,道德約束更容易發揮作用。一個人如果做了違規違法的事情,並被曝光,將很難有立足之地,因此比起其他處罰,曝光所帶來的“社會壓力”會更讓他們忌憚。
碰到一些治理難題的時候,筆者建議,不防多用用“曝光”這個工具,多給違法者曬曬陽光,除除他們身上的毛病。當然,曝光違法者還要注意分清與侵犯個人隱私之間的區別,筆者認爲,可對公衆人物、公共單位等違法違紀違規行爲重點進行曝光,以警醒更多普通人。此外,在熟人社會裏,“曝光”的阻力可能會更大,因此相關部門和單位要破除阻力,形成曝光的長效機制,狠治各種不正之風和違法違規行爲。(張俊)
(來源:南方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