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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通過微信爆料:10月17日晚,南京文樞中學高三男生小黃(化名),一晚上被政教處的一名老師罰站了兩次。知情人透露,小黃先是從晚上10點站到了午夜12點多,凌晨兩點多又被老師叫醒,並一直站到了早晨6點多。(《現代快報》10月23日)
就因在寢室裏喊了一句“老師來了”,學生就被老師罰在寢室外站通宵。如此懲戒已經背離其教育的目的,變成了一種隱性暴力,不但影響了學生正常休息,而且傷害了學生的自尊和人格。此事件也說明,雖然法律早就禁止對學生的體罰措施,但是它在一些教師心中依舊揮之難去。
教育的功能旨在培育啓迪孩子的心智,教會孩子追求真善美。如果教師用“暴力”手段來懲戒孩子的過錯,只會將“暴力”刻進孩子的心靈,影響其一生。人非草木,孰能無過,對於成長階段的中小學生來說更是如此。對於犯錯的學生,教師應該懷有一份教育的善意。
體罰、打罵學生之類的懲戒教育是否合理,至今還是一個頗具爭議性的話題。雖然在我國現行的《教育法》等法律中,明確規定不得對孩子實施體罰,但在現實的教育管理措施中,一些教師圖簡單或多或少地染指硬性暴力懲戒。即使是一些學生家長,有時也願意讓自己的孩子接受老師的體罰。
如何對待犯錯的學生,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四顆糖”的故事,值得我們進一步思考與借鑑:陶行知在當小學校長時,一天在校園裏看到一名男生正想用泥塊砸另一個同學。陶行知及時制止同時令這個學生去自己的辦公室。在瞭解情況後他回到辦公室,發現那名男生正在等他,便掏出第一顆糖遞給他:“這是獎勵你的,因爲你很準時,比我先到了。”接着又掏出第二顆糖:“這也是獎勵你的,我不讓你打人,你立刻就住手,說明你很尊重我。”該男生將信將疑地接過糖。陶行知又掏出第三顆:“據瞭解,你打同學是因爲他欺負女生,說明你有正義感。”這時那名男生已經泣不成聲了:“校長,我錯了。不管怎麼說,我用磚頭打人是不對的。”陶校長這時掏出第四顆糖:“你已經認錯,我們的談話也結束了。”
“四塊糖”的故事已經成爲教育經典,如此教育智慧啓發着衆多教育工作者。就像前蘇聯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指出的那樣:沒有大愛就沒有教育。教育是愛的藝術,懲戒學生同樣需要愛的智慧和關懷。教師懲戒學生,應本着有利於愛的教育的原則,並建立在不剝奪學生主體權利的基礎上。教育技巧不僅要體現教師的愛心和耐心,而且也能折射出管理的智慧和能力。山東有一個小學推行“綠色懲戒”,學生如果有遲到等違紀行爲,將會有包括寫承諾書、背誦孔子名言等“懲罰”措施。告別言語斥責和體罰的懲戒式教育,是考察教育和教師智慧的試金石。
教育工作者應該善待和寬容每一位學生,少些粗暴教育,多些“四顆糖”式的教育,讓任何犯錯的學生都能得到真誠善意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