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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以中年男女爲主要成員的QQ羣聚餐時,一名曾犯重罪現以爲人討債爲生的男子帶刀赴會。聚餐結束後,他將3人捅傷。日前,本市和平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庭審最後,被告人向被害人表示了歉意。
中年男子高某QQ名爲“福到”,他建立了一個名叫“聽雨蘭軒”的羣,加入此羣的大多是中年男女。高某和一些羣成員比較熱心,偶爾會組織羣裏的成員聚會。今年2月25日,他們又發起了一次聚餐,地點是國際商場的一家韓式自助餐廳。傍晚,羣成員“鹽”、“女人如花”、“簡”、“浩浩”、“蘭心百合”等十三四人來到了餐廳。聚餐期間,這些大多互不認識、不熟悉的中年男女興致甚濃,有的人喝多了。羣友“與你同行”不僅自己喝了七兩多白酒,而且還頻頻向其他人敬酒。
眼看就快到22:00,這羣人終於決定回家了。下樓後,“鹽”已不省人事,“浩浩”拍打他的頭,希望他趕緊清醒過來。誰知,剛走出門口的“與你同行”看到該情形後大怒。他在庭審中說:“我看到他們打‘鹽’,我就走到‘浩浩’和‘福到’身邊,問‘你們爲嘛打我哥哥’。他們推搡我退了十幾步,我一怒之下就掏出了刀子捅了他們。”起訴書指控,“與你同行”也就是被告人周某先是將“浩浩”捅傷,然後又持刀猛捅“福到”的腹部,接着又刺傷了“簡”的手腕。作案後,他將彈簧刀扔在垃圾桶裏,然後逃走。3月5日,警方將“與你同行”抓獲歸案。經鑑定,被害人高某的腹部損傷程度爲重傷二級。“浩浩”和“簡”的損傷程度均爲輕傷。
庭審中,“與你同行”的身份得以曝光。他出生於1966年,今年48歲了。1987年曾因犯強姦罪被判無期徒刑。2004年又因犯放火罪、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2010年刑滿釋放後,以爲人討債爲生。在被問及爲何帶刀時,周某稱自己牙口不好,帶刀是爲了削水果。“福到”和“浩浩”提出了民事賠償,周某表示願意賠償,但沒有賠償能力。
本案公訴人認爲,被告人周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3名被害人重傷、輕傷的後果,應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鑑於被告人周某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是累犯,應適用我國《刑法》第六十五條之規定。周某在做最後陳述時,對自己的行爲給被害人造成的傷害表示歉意。據悉,本案將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