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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涉水工程和卸砂碼頭(點)使用內河船舶從事海上運輸將予以全面禁止、使用內河船舶從事海上運輸的工程項目不予批准、對蓄意違法、逃避監管的內河船舶採取強制措施……日前,天津海事局在天津國際貿易與航運服務中心報告廳組織召開“天津水域內河船舶參與海上運輸專項治理工作宣貫會”。自10月31日起,天津海事局將開展爲期一年的內河船參與海上運輸專項治理。通過採取一系列措施,嚴厲打擊內河船舶參與海上運輸違法行爲,促進天津水上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成近十年最大安全隱患
“隨着天津港的開發建設,大量內河船舶涌入,然而,海上風浪大,航行規則不同於內河,內河船舶參與海上運輸存在一定的風險。”天津海事局通航處曾濤介紹。近10年來,天津水域內河船舶事故54起,佔轄區事故總數的23%。發生險情78起,佔轄區險情總數的38%。造成40人死亡失蹤,佔轄區水上交通事故死亡失蹤人數的87%。沉船27艘,佔轄區水上交通事故沉船艘數的73%。內河船舶已經成爲天津水域近10年來最大安全隱患。
爲此,自10月31日起,天津海事局將開展爲期一年的內河船參與海上運輸專項治理,並逐步建立內河船參與海上運輸治理工作的長效機制。“此次專項治理將對源頭加強治理,對過程予以控制,對涉水施工項目進行管理,同時,進行各方聯動,對參與海上運輸的內河船舶採取強制措施,以維護天津水域水上交通安全。”天津海事局副局長程俊康介紹。
從源頭治理過程中控制
結合內河船舶的活動特點,海事部門將調配船艇和執法人員,加強源頭治理。對所有涉水工程和卸砂碼頭(點)使用內河船舶從事海上運輸的,予以全面禁止。參與裝卸的碼頭、浮吊、海上施工企業等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不使用內河船,不爲參與海上運輸的內河船舶裝、卸或過駁貨物,一經發現,將由交通主管部門查處,並停止其作業、責令整改。海事部門在內河船舶航行習慣航路、重要節點和相關碼頭、浮吊附近設置攔截檢查線、檢查點,進行現場檢查,嚴厲查處非法違法行爲。同各有關部門多方聯動,對蓄意違法、逃避監管的內河船舶、“三無”嫌疑船舶、卸砂碼頭(點)採取強制措施。此外,對施工項目進行管理,在論證評估時,對使用內河船舶從事海上運輸的工程項目不予批准。
在查處內河船舶參與海上運輸行爲的同時,有關部門也將研究扶持海船參與海上相關貨物運輸政策,從船舶培訓、公司管理、船檢管理等方面出臺措施,鼓勵和扶持海船運輸活動,以市場手段調節和規範海上運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