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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本市日前出臺《天津市城市橋梁橋下空間使用管理辦法》,明確了橋梁下空間只能用於配建道路、環衛、綠化、停車等市政公用設施,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等危險有害物品,從事擺賣、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以及擅自改變空間用途。連日來一些市民致電本報表達對該辦法的支持,表示監管力度還要加大。
記者昨日傍晚在中山門立交橋下看到,這裡有許多商販擺攤經營。據市民反映,『到了夏天這裡還會出現不少牌攤,司機們不得不繞道』。西站西大橋下,一片空地被私自圍成了垃圾回收場,裡頭堆放著垃圾,甚至還有廢舊電瓶等易燃易爆品。勤儉道橋下方,一片空地被駕校教練『開闢』出來供學生練車。
濫用橋下空間隱患多多
環衛工林成虎:橋下空間私佔濫用隱患多,容易造成火災等問題,希望政府徹查嚴防。
退休工人呂文霞:津城有『一橋一景』的美譽,海河上的橋建得美,城市裡的立交橋也建得大氣。可橋下空間被私自佔用的情況很多,存在安全隱患,確實該整治。
網友『莫問路』:我家附近的解放南路與珠江道交口的立交橋下空間,被對面的4S店變成了存車場,許多購車人來來往往試車,不僅影響交通,也容易出危險。
私自佔用破壞城市景觀
白領周簫:橋梁是一座城市的骨骼,應該設計成綠化景觀或公共停車場等設施,用來美化城市或解決城市空間緊缺難題,不該藏污納垢,影響市容。
根治頑疾需要全民參與
民警李勇:城市空間屬於社會公眾,不應被私自佔用。希望政府出臺的新政落到實處,通過嚴格執法確保問題得到根治。還應當設立舉報制度,讓百姓第一時間舉報違法現象,通過全民參與讓城市空間得到更合理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