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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根據市老齡辦的最新統計,津城60歲及以上戶籍人口已達到200.85萬人,佔全市戶籍人口的20.01%,這意味着每5個天津人當中就有1位是老年人。如何養老已經成爲每個家庭面對的實際問題。爲適應老年人生活服務需求,促進養老服務健康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本市將制定《天津市養老服務促進條例》。《條例》(徵求意見稿)在9月下旬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昨天,天津市人大法制委員會舉辦了兩場立法聽證會,廣泛聽取各界對《條例》(徵求意見稿)的意見。本市也成爲全國第一個完成此類地方性法規公示和聽證的城市,該《條例》也有望成爲全國第一個促進養老服務發展的地方性法規。
昨天出席聽證會的有來自民政部門、居民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的代表以及專家、學者和普通市民。大家一致認爲:養老,現在是關係到家庭幸福,社會和諧發展的一件大事。《條例》(徵求意見稿)中提出“本市養老服務發展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堅持政府主導、政策支持、社會參與、市場運作的原則,建立和完善以居家爲基礎、社區服務爲依託、養老機構爲支撐的養老服務體系”,大家對此一致表示認可。
老人渴望“家門口的幸福”
家門口有個日間照料中心,對老人們來說就是“幸福在眼前”。在南開區昔陽里社區,佔地2000平方米的社區服務中心,除了居委會在這裏辦公,剩下的大部分地方都用於開展老年日間照料服務。老年人休息室、圖書室、棋牌室、老年人用品便利店、老年餐廳、國醫堂……從吃喝用到娛樂再到就醫,所有的服務都是圍繞老年人。在這裏,身體健康的老年人可以和老夥伴們下棋、聊天,結交朋友。還有幾位身體有殘疾或是行動不太方便,家中又無人照顧的老人,會被家人送來,或是由工作人員接來,白天就在這裏得到照料。中心裏不僅有本社區的老年人,周邊的一些老人也來“湊熱鬧”。80多歲的劉大爺住在其他社區,可他每天也都過來,來了就和老夥伴們聊天,中午在食堂點上一份可口的飯菜,餐後在休息站小憩。睡醒後到棋牌室殺兩盤象棋或去閱覽室上網,一直到傍晚纔回家。劉大爺說:“我每天步行得大約20多分鐘走到這兒,在這裏每天熱熱鬧鬧高高興興的,真希望我們社區也能有這樣的服務設施,那幸福就在家門口了。”
- 《條例》提出
在《條例》(徵求意見稿)中明確:新建居民住宅區,建設單位應當按照規劃和標準要求配套建設養老服務設施,並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的居民住宅區無養老服務設施或者現有設施不能滿足需要的,由區縣人民政府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設置養老服務設施,並不得挪作他用。整合社區老年日間照料中心等資源,以街道、鄉鎮爲基礎,綜合考慮社區老年人口數量、服務半徑等因素,建設若干社區老年服務中心。區縣人民政府建立的社區老年服務中心,應當整合社會資源爲居家養老的老年人提供所需服務。
-聽證現場
昔陽里社區就坐落在向陽路街,街辦事處社區科的張智辰科長在聽證會上提出:“我們街管轄的區域,人口密集,老年人口多,確實非常需要養老服務。可是,昔陽裏這樣的服務中心全街只有一個,它的服務向全街區域內老人覆蓋也會有壓力。其他社區也確實需要有照料中心,可是,老社區要建符合規模的服務設施、用房等都面臨比較大的困難。所以,整合資源特別重要。比如在相鄰的社區建設不同功能的養老服務中心,滿足老人的不同需要,佔地面積可以節省,老人們也可以在短距離內根據自己的需要選擇服務。”
失能老人需“近距離”服務
家住河西區馬場街的陳女士前不久遇到了一件爲難事——她90多歲的老母親重病,經過大醫院一段時間的搶救,脫離了生命危險。可是,老人生活不能自理,家裏的子女也都六七十歲了,誰來照顧老人成了難題。最後,一家人將老人送到了馬場街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老人在這裏得到了專業照護。家門口的“小醫院”,給家庭解決了大問題。
- 《條例》提出
《條例》(徵求意見稿)中提出:“市和區縣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支持有條件的二級醫院開設老年病科,提高老年病人收治比例;支持社區醫療衛生機構在社區老年服務中心設立服務站點。”這樣的規定讓社區衛生機構和老人家庭都覺得有益。
-聽證現場
該衛生服務中心的主任江亭在聽證會上介紹:“養老服務可以分爲三個層次,一是對健康老人的,二是對患病後治癒老人的,三是對失能失智老人的。應該整合社區裏的資源,讓老人們可以在一個區域內讓這三個層次相互銜接。健康老人可以有娛樂休閒的設施,患有普通疾病的老人可以在社區醫療機構得到治療,病治好了又可以回到健康老人中一起享受快樂生活。重病失能的老人,有可以長期照護的機構,這樣家庭纔沒有後顧之憂。”
“有人”才能“提供幸福”
李阿姨住在河東區大直沽街,現在,她承擔了爲社區裏一些老人提供服務的工作。一些高齡或是行動不便的老人,需要服務的時候,社區會安排李阿姨爲老人做衛生或是代買東西。雖然李阿姨覺得這個工作挺有意義,可每個月她只能獲得七八百元的收入。正是因爲待遇不高,社區裏從事爲老服務的人手明顯不夠。
- 《條例》提出
《條例》(徵求意見稿)中提出:“鼓勵社會力量投入養老服務,促進養老服務發展。鼓勵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其他組織和個人爲老年人提供多種形式的養老服務。提供養老服務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並按照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服務標準、誠實守信地提供服務。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服務對象的滿意情況對其服務質量進行評價,評價結果在社區公開。”
-聽證現場
和平區五大道街日間照料中心負責人戴開保在聽證會上提出:“要讓養老服務能持續發展,人員的保障是必要的,需要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把服務交給有資質的社會組織,社會組織承接服務後,配備專業的人員,提供專業的服務。大批有專業資質的社會工作者投入到養老服務中,是必然的發展趨勢。”
有望成爲全國首部養老服務地方性法規
在昨天的聽證會上,專家、學者也提出了多點意見,並且肯定了針對促進養老服務立法的必要性。天津社科院法學研究所副研究員劉中流提出:“我們已經進入了老齡化社會,爲促進養老服務發展制定地方性法規,有緊迫性和必要性。在這一點上,天津走在了全國前列。我們進行了調研,現在,本市是全國第一個將此類地方法規通過公示和聽證的城市,《天津市養老服務促進條例》也有望成爲全國第一部出臺的養老服務地方性法規。”天津師範大學老年心理研究所副所長張曉華副教授提出,“養老服務,重要的就是落實服務,要提速服務體系建立,保障服務質量也保障老年人權益。所以,用立法保障養老服務就很有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