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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日前,濱海新區召開控沉管理辦法宣貫培訓活動。通過落實《天津市控制地面沉降管理辦法》,採取多項舉措有效預防和治理濱海新區因地面沉降而引起的安全事故,進一步加強對新區範圍內控沉和基坑降水的管理工作,保護地下水資源,保障人民財產和公共安全。
地面沉降是地質災害六大災種之一,控沉工作是一項綜合系統工程,涉及地面沉降調查和災害評估、地面沉降監測和預警、地下水(含地熱水)資源管理、城市建設工程管理、地面沉降技術研究等諸多方面。爲了滿足控沉工作的現實需要,制定出臺《天津市控制地面沉降管理辦法》,以期通過地方立法規範和協調相關工作,形成合力,保障本市控沉工作取得實效。
濱海新區地處華北構造盆地東部的黃驊坳陷,屬地質構造沉陷區,據監測資料顯示,年沉降量爲1-2mm。除了自然因素外,圍海造陸也誘發地面沉降,建築羣相鄰建築物應力影響區疊加相互作用,隨着時間推移也將誘發地面沉降。
“濱海新區是地面沉降一級重點控制區,進行有效沉降管理工作十分重要。”相關人士表示,爲了更好地控制沉降,濱海新區採取了多項有效措施。加強地面沉降監測工作,以GPS爲依託建立地面沉降空間監測網。建立以精密水準測量爲主的地面沉降系統,實現對地面沉降重點地區監控。爲進一步分析城市建設對地面沉降的作用,建設地面沉降分層標監測點,掌握不同建設對象對不同地層層位沉降作用特徵。開採地下水是誘發地面沉降的主要因素,因此必須嚴格控制地下水開採。對圍海造陸地區,應禁止開採地下水,防止因地下水開採而進一步加劇該地區地面沉降發育程度。對農業地區大力推廣節水型農業灌溉技術,充分利用地表水源,限制地下水開採。凡是城市供水系統覆蓋地區,做好水源轉換工作,逐步禁止地下水開採。加強地面沉降預測和風險預警工作,保證濱海新區安全。此外,濱海新區還將加強地面沉降相關科研工作,爲科學進行地面沉降防治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