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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日,記者從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瞭解到,成都七中學生遇害案二審已於今年7月有了判決結果。經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法院依法駁回雙方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宣判砍殺兇手獲死緩
經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法院依法駁回雙方上訴,維持原判,上訴人(原審被告)龍輝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5000元的刑事裁定。
2012年12月11日晚9時50分,死者母親接到電話,別人告訴她,“你兒子被砍傷了……”她衝到樓下,此時17歲的兒子趙濤正躺在地上,當她把血泊中的兒子抱起來時,趙濤伸出手抱住媽媽,說了在這世上的最後一句話:“我就是充公交卡,他爲什麼要砍我?”
根據警方通報,犯罪嫌疑人是30歲的龍輝。21時55分許,龍輝被接警後處警的三瓦窯派出所巡邏隊員擋獲。趙濤經搶救無效死亡。另查明,經鑑定龍輝在案發時系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
作案細節一分鐘被砍20多刀
去年11月22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一審宣判,兇手龍輝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該案在成都中院一審臨近結束前,法官給了死者父母和龍輝最後一次陳述機會。現場近50人閉氣凝神,等着這個在庭審時曾數次哭倒的母親發言。“惡魔,我現在只要你當着我的面,回答他,爲什麼?”龍輝靜默,現場卻抽泣一片。
一審宣判後,受害人的父親趙洪不服判決提起上訴。被告人龍輝也提出上訴。今年6月,該案二審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7月,本案二審宣判,並維持原判。
一審時,檢方指控龍輝犯有搶劫、殺人罪。在出示的證據中,死者在1分多鐘內,被連砍了20餘刀。但面對檢方指控,龍輝一問三不知,甚至一度翻供,聲稱並未殺人。陸續落座後,法官一聲槌響,龍輝被法警帶進法庭。死者母親頓時激動起來,一聲“惡魔,你還我兒,要你償命”後,就哭着準備撲向龍輝。旁邊法警連忙架住她,趙洪抱住妻子後,騰出左手抹了抹已滾出的眼淚。
跟記者同坐一排的幾名女士見此情景,也哭作一團,並高聲喊道:“太壞了,殺人償命。”整個庭審進行了3個小時左右。在刑事附帶民事方面,死者母親要求龍輝賠償各項損失共計7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