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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清教育公權,完善行使規則,保障規範運行,成爲教育治理的首要之舉;進一步亮出政府管理教育的具體職能,不斷創新社會參與機制,促進社會各類主體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使管理主體逐步從一元走向多元。
-丁善輝
推進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基於教育改革發展新形勢,着力剖解教育發展轉型過程中出現的管理體制、機制問題的新思想、新論斷。理念的變革最終要在行政行爲規範上、行政能力提升上、行政效能彰顯上發生科學的回位。教育治理能力的提升,需要先“理”出一些頭緒,方能“治”得到位。
“理”公權“治”亂爲,強化公平意識
中國教育的起步與發展源自私塾繁榮,獨享教育成果成爲個人擁有的私權。隨着社會的進步,原本專屬於個人的教育私權也逐步被屬於政府的教育公權所替代。然而,作爲教育公權的實施主體,教育公權私用、亂用常常誘發社會矛盾,導致公衆詬病,攪亂了教育的清靜和聖潔。
選拔性考試或可被稱爲中國教育中最殘酷的方面,中考和高考機制的排他性決定了公衆對公平競爭的熱切期待。這也是公權私用的敏感地帶。由於公權私有的介入,讓教育公平受到了衝擊。去年7月部分媒體報道的四川省眉山市委宣傳部“下公函要求東坡區教育局照顧幹部子女就學”一事,至今令人記憶猶新。雖然是一次“誤用公章的個人行爲”,當地有關部門也及時予以了干預和制止,但是公權干預教育招生秩序的負面影響卻既成事實。它時刻警示公權部門和行政人員必須把握公權使用底線,任何逾越或凌駕於公權之上的行爲必然會遭到抵制,見不得陽光。
曾經熱熱鬧鬧而今卻行將銷聲匿跡的高考“點招制度”這一事實,就昭示了公權亂爲之後,公衆對公權迴歸正途的覺醒。社會期待依賴公權推進教育方針的實施,依賴教育法規規範教育行爲,更依賴公權維護公民應該享有的權利。由此看來,理清教育公權,完善行使規則,保障規範運行,成爲教育治理的首要之舉。唯有如此,才能避免私權氾濫和行政亂爲,也才能確保教育公平和正義。
“理”職能“治”不爲,強化主體意識
現階段各級政府是教育發展的主要保障者。這不僅是教育資源實現有效配置的要求,也是當下國家促進社會公平的職能所在。幾年來,我國始終把教育改革與發展、解決教育領域問題以及推動教育均衡等作爲國家發展的重要目標之一,政府主導或直接制訂了各種教育發展規劃,從宏觀意義上提出延伸義務教育年限、擴大教育投入、改善辦學條件、實施課程改革、提高教師專業水平進而促進教育質量提升,等等,成爲中國教育發展問題的治本之策。
教育發展宏觀層面上的舉措僅僅是策略上的圈圈點點,從操作層面、實踐層面審視,我們不難發現,有的基層政府出於政治進步或經濟發展的權衡和考量,在履行自身職能過程中挑挑揀揀,對經費、人事管理“鐵板一塊,統得過死”,對教育投入、條件改善“過於淡化,避而不談”,暴露出官僚體制背景下的行政不作爲,失卻了政府辦學應有的主體地位,從而弱化了政府自身擔當主導辦學的角色意義。前不久,國家開展推進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市評估,以推動地方政府加大人力、物力和財力投入,不少地區積極參與創建。在地方政府支持下,教育整體水平和辦學層次顯著提升。但是,也有一些欠發達地區,視創建爲學校本身的事情,對教育投入、師資配備等剛性要求置之不理,弄得一些學校硬着頭皮負債應付創建——因爲政府行政不作爲,導致原本極富積極意義的創建反而成了學校的負擔,教育均衡發展成爲負債發展,學校校長不得不周旋於借債還債的事務中。這樣的“短期行爲”滋生與蔓延,表面上造就了一些“形象工程”“品牌工程”,而實際成效卻有着難與人說的一面。
推進和實現政府教育管理職能的實施,重要的是要進一步亮出政府管理教育的具體職能,不斷創新社會參與機制,疏通社會參與渠道,促進社會各類主體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使管理主體逐步從一元走向多元、從單向走向互動。同時,建立健全較爲完備的教育行政聽證制度和行政不作爲問責制度,真正以制度體系和問責機制保障政府教育職能到位,從而更好地促進教育可持續發展。
“理”政績“治”無爲,強化效益意識
2012年,武漢市治庸問責辦公室主辦了“電視問政”活動,多個政府部門的主要官員現場向百姓評委作答。電視問政的出題人和評委都是普通百姓,評判員也是百姓。結果,那些爲民務實的賢人被百姓稱道,而那些不作爲、亂作爲、無作爲的庸者則如坐鍼氈。從政務公開到公開承諾,從公開承諾到電視問政,那些習慣於摻水分、玩文字、誇政績的官員在百姓追問中不禁汗顏。而教育治理能力如何、成效怎樣,也絕不是靠總結報告的歸納評價,也不可能依賴教育品牌的表面光鮮,重要的是廣大人民羣衆對教育的認可和滿意度。
孩子讀得起書,上學有安全保障,居住地、學校周邊無不良因素誘惑和環境影響,家長無需因擇校苦惱;孩子真正喜歡學校、喜歡老師,所有的課程都有專業老師教,等等,這些都是能夠讓百姓放心的教育生態。社會對教育的期待其實就是對教育治理主體責任落實的期待,更是對教育管理主體職能履行的最直接、最直觀評判。
教育“治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源自對教育問題的整肅,包括調動有利於教育發展的各類主體共同參與教育事務,以此維護、保障和改善教育民生,讓人民羣衆真正享受教育的公平正義。不管哪個地區,只要能讓肩負教育管理職能的主體直面最基層的百姓,以羣衆的評價研判政績,倒逼責任主體檢點自己的職能行爲和社會效益。
實現有效的教育治理,推進教育的公平正義是重要準則,普惠教育民生是價值追求,促進社會和諧是重要表徵,落實教育方針是底線保證。因此,提升教育治理能力,讓各類主體切實履行管理職能,切實擔負起教育的擔當,讓人民羣衆共享幸福教育,是百姓對教育治理的最大期待。
(作者系江蘇省大豐市教育局辦公室主任)
(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