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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隊員執法時與商販發生衝突在國內多個城市屢見不鮮。爲規範城管執法隊員執法行爲,方便執法取證、維護公正性、保護商販等當事人的合法權,西安市將在年底前,給全市一線城管執法人員全部配備執法記錄儀。
昨日,西安市城管執法局法規處處長王永潮說:“年底前,3730名一線執法隊員將一人一部配備到位,專人專用。”此前部分區縣已配備了779部執法記錄儀,剩餘2951部在年底前陸續發放完畢。
華商報記者看到,執法記錄儀比手略小,可拍視頻、拍照片,也可錄音。據介紹,執法記錄儀可連續工作8至10小時。夜間能在7米內清晰拍攝人的面部特徵,15米內能拍清楚人的輪廓。
執法隊員在簡易執法程序、一般執法程序、行政強制程序和其他現場執法活動中必須使用執法記錄儀。
“執法隊員要自進入執法現場開始記錄,執法活動結束時停止。不能對自己有用就記錄,沒用的就不記錄。”王永潮說。(記者郭曉蓉)
執法隊員必須在24小時內,把執法過程通過無線傳輸傳到數據處理終端,執法隊員無法刪除已拍攝畫面。收到執法隊員上傳的執法信息後,法制部門也必須在24小時內按照要求將執法記錄信息儲存在管理系統專用服務器裏。執法記錄信息一般情況下保存六個月,重要信息將長期保存。任何人不得私自複製、保存、刪除、修改執法記錄信息。私自對執法記錄信息進行刪改,弄虛作假的,視爲執法過錯,將被移交人事和紀檢監察部門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