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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女友在按摩店上班,四川達州男子陳某與朋友聊天時,懷疑女友可能被店老闆誘騙“接客”,他一怒之下邀來好友前去砸店,並將按摩店老闆砍傷。
2日,華西城市讀本記者從達州市大竹縣檢察院獲悉,經大竹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犯罪嫌疑人陳某及其好友日前已先後獲刑。
陳某是達州市大竹縣人,他和肖某從小一起長大,不是兄弟勝似兄弟。2012年8月的一天晚上,肖某來到陳某家中吃飯,兩人一邊喝酒,一邊拉起了家常。三兩杯下肚,陳某開始向肖某倒起了心中的苦水。他告訴肖某,自己的女朋友在一個鎮上的按摩店裏上班,店老闆之前曾多次暗示女友去“接客”,說那樣收入高。
肖某一聽,提醒道,“你要提防點,你女朋友最近有沒有異樣?別真的被騙去了你還矇在鼓裏。”陳某回想兩人這些日子,也開始感覺女友有所變化,聽到肖某這樣一講,他頓時怒火中燒。“我覺得她肯定已經被她們老闆帶去‘接客’了,越想越不對勁。不行,我不會就這樣放過那個老闆的。”聽到這裏,肖某也是兩肋插刀,附和一定幫兄弟出口惡氣。喝完酒,兩人便急匆匆趕到女友上班的地方。邀上好友4人砸店砍傷老闆
在途中,陳某和肖某還邀約了好友小強、小冰(化名,在逃)準備工具,幫忙出氣。兩人趕到大竹縣城與小強和小冰會和後,幾人各自拿上砍刀、鋼管,坐上出租車就直奔女友工作的按摩店。到了店門口,陳某坐在車上把風,肖某和另外兩人衝進按摩店就對着老闆楊某一陣亂砍,並砸毀按摩店玻璃門和鏡子後逃離。按摩店老闆躲閃不及,面部皮膚裂創,右下頜骨折,經大竹縣公安局物證鑑定室鑑定系輕傷。
案發後,肖某等人逃回並藏匿在陳某家中,於次日分散逃離外地。據大竹縣檢察院承辦該案檢察官介紹,肖某於2013年5月被公安機關抓獲,後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6個月;陳某也於日前向大竹縣公安局投案自首,經檢察院提起公訴後,因投案自首可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故被法院以陳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9個月。目前,犯罪嫌疑人小強、小冰仍在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