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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下,一些顯性、直接的教師道德失範行爲,如侮辱體罰學生、收受禮品禮金、在職有償家教以及其他以職謀利行爲包括個別極端事件見諸報端,教師道德受到公衆關注。近期,教育部發布的《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爲處理辦法》中,列舉了10類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爲及相應的處理辦法,這些舉措將加大對教師的道德約束。然而,禁止行爲是一種底線要求,不足以全部體現教師職業的道德性。一個好教師不應只停留在不能做什麼,而是要踐行應該怎麼做更好。
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規劃項目“教師的日常生活與倫理智慧養成研究”,對此類問題進行了研究。研究認爲,倫理爲職業之基。“教書育人”是教師的天職,是倡導教師朝着“怎麼做更好”的方向,自主履行教師的職業使命。大部分教師還是能遵守行爲底線的,他們缺少的可能是教師職業特有的道德倫理意識與能力。比如,給學生排座位或分組時如何考慮公正,公佈學生成績時應不應該尊重隱私,在非職業領域是否也要保持爲人師表的責任等。因此,在明確“底線”要求的同時,需要呼喚“高標”,回到教育的道德性目的,實現教師共同體的倫理責任。
筆者在江蘇省4個城市抽樣調查了近千名初中教師與學生,研究發現:教師最看重學生成績,而對學生睡眠、健康、閒暇等方面的關心要少得多;學生對教師關愛、真誠、公正的總體評價較低;只有三成左右的教師比較認同自己所從事的職業;教師的專業自主性受到社會多方面挑戰;近半數教師對待“在職有償家教”持同意或不確定態度;教師的非專業任務繁重,師德培訓低效等。
有學者曾分析了美國優秀教師的評選結果,“全美教師團隊”候選人評定主要是從兩個維度來加以考量的:一是該候選人是如何恰當地鑑別和處理學生種種需求的,二是候選人對學生成長所產生的影響。數據反映,絕大多數當選者在“學生學業成績提升”和“學生學業競賽獲獎”兩個方面最“無所作爲”,而是在致力於課堂與社會、學習與生活的連接,以及讓學生體驗學習的社會意義等方面下了很大功夫。
教師工作的時間、空間與內容具有特殊性,很難清晰劃出其職責限度。教育不僅僅是一種職業,更是一種人與人的生命交流與影響,在教育教學活動中,師生是近距離往復互動的,教師對學生的影響不僅在於學識、技能,同時也承擔着對學生的安全利益、情感關懷、社會照顧等責任,這是全方位的,也是更長久的影響。因此,對學生來說,學校生活就是他們日常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或者說教育應當是融於生活、潤物無聲的。每個人在成長過程中必然依賴他人的幫助,除了家長之外,教師無疑是每個人生命中的重要他人。
重構教師倫理,應注意以下方面。
進一步明晰專業標準體系。近30年來,各國教師專業標準體系的構建已經將教師的專業信念、品質、價值觀作爲重要維度,明確了教師倫理的重要內容及其價值。2011年,教育部研究制定了幼兒園、小學及中學三類教師專業標準,提出教師要以學生爲本,師德爲先,能力爲重,秉持終身學習的基本理念;《教師教育課程標準》也明確建議在職前、職後課程中分別設置教師職業道德、教師專業倫理課程。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目標和任務不同,專業倫理的要求也應有所區別。對中小學教師而言,要優先、充分照顧未成年人發展的需求。
保障學生髮展的利益。不同國家或地區的教師倫理規範在內容與表達方式上有很大不同,但大都把對學生的義務或責任放在首要位置,即教師倫理觀照的首要原則是保障學生髮展的利益。筆者通過對中小學教師與學生、師範生的自陳文本進行的質性分析發現,人們心目中排前十位的教師品質除第二位是教師自身的專業技能外,其餘9項均表現爲教師對待學生的品質,依次包括關愛、理解、鼓勵、公正、負責、寬容、耐心、尊重、真誠等。可見,如何對待學生是教師倫理的首要指標,對學生全面的關愛最爲重要。
變革教師倫理學習的方式。教師及其專業團體在豐富的教育實踐活動中,在分析和解決一系列與教育實踐相關的倫理問題過程中逐漸形成專業倫理規範,以保障其教學服務的專業性,從而獲得大衆的信任、信心和支持。同時,通過這種團體內部自律規範來建構專業自主的空間,保障教師在其中享有自主權,保護教師免於不利的批評、法律的案件以及資格證的撤銷,並避免有關方面介入專業,使其喪失自主權。教師的倫理教育可以借鑑醫學、商業等行業,採用案例學習方式,引導教師從經驗、情境出發,喚起教師的倫理意識,訓練其道德推理能力,使其獲得道德自主。
區分教師倫理內容的層次性。教師倫理是一個包攝性較強的概念,既與教師日常行爲倫理底線有關,也與高標準的個人美德有關。但是,教師倫理並非無所不包,而應有適當邊界,如與法律區分的邊界、與個人道德區分的邊界以及與一般世俗倫理規範的邊界。否則,教師倫理就會偏離教師這一職業的特殊要求。教師倫理可以在縱面層次上體現從抽象到具體的內容,依次爲倫理理想——價值原則——規範契約——行動準則;在橫面層次上體現教師與其專業內部(如與學生、同行)、外部(如與社會)等各個關係領域互動的道德責任與要求。從規範體系來講,既要建立相應的教師懲戒、退出機制,更要完善教師榮譽機制,樹立職業楷模,兼顧“底線”與“高標”。因而,完整的教師倫理建構可以適當包括鼓勵性、教育性、取締性、懲罰性等不同層次的要求。
(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