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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販佔道經營給城市管理帶來難題,容易造成交通擁堵,也會形成安全隱患。
一般來說,馬路市場形成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低門檻”“有需求”“不作爲”。對於流動攤販來說,在小區附近就地擺攤“門檻”很低,還可以逃避稅費、降低成本、脫離監管。即便遇到管理人員,大可一跑了之,違法成本也不高;而對於小區居民來說,馬路市場更像是“幸福的煩惱”。馬路市場並非無法治理,一些管理較好的城市有很多可供借鑑的經驗。
治理馬路市場,管理部門絕不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必須違法必究、執法必嚴。馬路市場的治理涉及工商、城管、公安等多個管理部門,因此要避免出現“九龍治水”、各自爲政的局面,這就需要搭建協調平臺、理順管理機制。明確某一個部門爲主體、其他部門配合執法不失爲一個杜絕推卸責任的好方法。
治理馬路市場,相關部門還要認識到,僅僅依賴簡單粗暴的馬路執法不可取,要真正踐行“服務型政府”宗旨。一方面,政府應當科學制定規劃,設置足夠而又便捷的農貿市場;另一方面,相關部門應當在加強農貿市場銷售貨品質量監管的基礎上,適當降低農貿市場的准入門檻與經營成本,吸納更多流動攤販轉變爲有序管理的“正規軍”。
《人民日報》( 2014年11月05日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