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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訪談·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解析
契約精神是市場經濟法治的靈魂
——訪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教授
一些人認爲,只要中國富起來,就能崛起爲大國,似乎富國就是大國。其實,崛起的大國既是經濟大國、科技大國,也是文明大國、法治大國。而法治大國的軟實力在於弘揚契約精神。
記者:實現偉大的民族復興,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是偉大的中國夢,也是全體公民的理想。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依法治國,這與中國夢的關係是什麼?
劉俊海:法治大國是大國崛起的核心特徵與必要前提。大國崛起不僅是經濟成長、科技創新的歷程,更是確立法治理念、建設法治國家的歷程。法治理念的根本確立、法律對產權與契約的呵護、法律對公民權利的保護、法律對公權力的約束,清廉公正的司法體系是大國崛起的共同點。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本質上是法治經濟”,並大力“倡導契約精神”。可見,契約精神是市場經濟法治的靈魂,是法治大國的核心軟實力。
記者:在我國全面深化改革的關鍵歷史時期,大力弘揚契約精神意義重大。您認爲契約精神的核心元素有哪些?
劉俊海:我們需要弘揚的契約精神包括三大元素:契約自由、契約正義與契約嚴守。這三大元素同等重要,相輔相成。在實踐中,漠視契約自由、行政管制濫用的現象不少;漠視契約正義、霸王合同的現象還存在;漠視契約嚴守、言而無信的現象也很嚴重。我們要保護雙邊、理性的契約自由,追求權利義務平衡的契約正義,確保契約嚴守。
記者:你兼任中國消費者協會的副會長並擔任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副會長,請你從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談談法治國家和中國夢,談一下法治國家與公民權益之間的關係。
劉俊海:依法治國有助於保護公民權利,捍衛公共利益,促進經濟發展,維護市場秩序,促進社會公平,鼓勵科技創新,健全誠信體系,實現民富國強。而消費者權益保護狀況是市場經濟法治化的晴雨表,是契約精神的集中體現。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雖然已經建立,但尚不健全,侵犯消費者權益現象時有發生。加大消費者權益保護力度,有助於構建公平交易秩序,優化公平競爭秩序,構建多贏共享、誠實信用、公平公正的新型商業生態環境,全面建設消費者友好型社會,早日實現幸福消費的中國夢。
法治社會就是權利社會。在法治國家,人人自覺信仰與敬畏法律,自覺遵循法律準則,並以尊法、守法、護法爲榮。在法治國家,立法科學,執法規範,司法公正,每個人的權利都受到充分尊重與保護。每個人也都尊重他人的權利與自由。法治國家既是先進的法律理念,也是科學的制度設計,更是自覺的社會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