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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有讀者向本報法人微博“@天津日報”反映:“天大北五村社區改造的結果,把天橋下面自己搭了兩間房,公然私搭偷建。”天津市人民政府曾於2014年10月下發了《天津市城市橋樑橋下空間使用管理辦法》,其中,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橋樑橋下空間使用活動的管理適用本辦法中規定:“本辦法所稱城市橋樑橋下空間,是指城市橋樑垂直投影範圍內的空間。城市橋樑橋下空間只能用於配建道路、環衛、綠化、停車等市政公用設施。”
已下發整改通知書
根據讀者反映的地址,記者來到天大北五村社區的門口,看到小區門口的人行天橋下確實有兩個房屋,依天橋的坡度建造。一個是小區物業的保安室,總是有小區居民在窗口詢問事情;另一個一扇小小的紅門緊閉,觀察不出其用途。
隨後,記者找到了天大北五村的居委會詢問天橋下房屋事宜,居委會工作人員稱這件事不歸他們負責,他們也不知道怎麼回事。接着,記者又找到了主要負責天津市中心城區人行天橋和隧道的天津市道路橋樑管理處第二橋樑管理所,管理所的袁所長和負責天大北五村天橋下私搭民房事情的陸科長、劉科長向記者詳細介紹了相關情況。在現場觀察了具體情況的陸科長和劉科長向記者介紹:“在10月23號的時候,我們的巡視人員看到天橋下在動工加蓋民房。當時就進行了詢問,他們回答說他們是南開房管局舊樓改造工程的人員,加蓋的房屋是給小區物業做配套的,巡視人員當時就跟他們說不能再蓋了。24號,當我們帶着工作人員跟着管理站的巡視人員到了這個天橋時,那個房子已經搭起來了。那一天我們找了4、5個部門,先是找到居委會和街道,然後通過街道找到了舊樓改造的指揮部,又通過指揮部聯繫上了南開房管局。當時是週五快下班的時候才通過電話聯繫上南開房管局,對方說單位馬上就下班了,所以我們隔了一個週末纔到南開房管局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3天內按照要求整改拆除。可是3天以後違建並沒有拆除,再聯繫南開房管局,就讓我們找天大的子公司天昌電信有限責任公司溝通。與天昌電信公司的馬總溝通後,被告知:天橋下搭建了兩件房屋土地的產權是天大的,現天昌電信公司將其中一間房屋租給物業公司。時至今日我們又進行了多次工作,限期整改、拆除,但沒見產權單位進行拆除工作。”
袁所長介紹說:“天大北五村那個天橋建設的時候留下了一個歷史遺留問題。2002年,爲了工程的安全和方便天大師生的出行,市建委與天大協調後就把天橋的一個出口建在了天大宿舍的小區院內,這樣一來天橋下部分空間的土地所有權是屬於天大的。
這次天大北五村天橋下加蓋出的民房就位於天大宿舍院內,產權應該屬於天大。但是今年十月份天津市委下發了《天津市城市橋樑橋下空間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其中明確規定城市橋樑橋下空間使用人使用城市橋樑橋下空間,應當與城市橋樑設施保持安全間距,保證城市橋樑設施正常的養護維修。但是現在這個天橋下的民房已經完全與天橋主體相連,這對橋樑的危害是很大的,還影響了橋樑的正常養護維修,所以就算土地的產權是自己的也不能私搭亂蓋。”他說。
袁所長表示:“新下發的《辦法》中對市政府職能部門與區職能部門之間的權利還沒有明確劃分,現在還是空白區,所以我們現在只能是按照現有的法律、法規對違規部門下整改通知書。但是不管怎麼樣,按照原則,橋下空間的使用不能影響橋樑的正常使用和安全。目前,我們還在跟產權單位進行交涉,如果限期內還不整改,我們就要去找區政府協調一下了。”
人行天橋存兩類違章
最後,袁所長總結出天津市人行天橋存在的兩大類違規現象:
一類是橋下空間。有的在天橋下搭建棚亭,有的是加蓋臨建,還有就是一些管線,再有就是一些臨時設施。“現在市內80多座天橋或多或少都存在着一些違規現象,比如存車棚、存車的架子、離底商近的很容易被商家侵佔等。”袁所長解釋說。
另一類在橋上空間。“有一些商家在天橋上掛廣告布標,其實布標被風吹落在行駛的車上危險性挺大的。我們也在橋樑上有提示,但是商家和市民可能不太瞭解,所以在此我想呼籲市民愛護一下人行天橋設施,一旦維修就會造成使用的不便。再有任何橋樑都有結構性安全,隨意侵佔可能給天橋造成影響,一旦出現問題將威脅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