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天津北方網訊:這兩天,市民吳先生有點鬱悶,前日他所在的津南區林城佳苑小區暖氣打壓試水,導致家裏跑水,而問題出在他家和鄰居家的暖氣管道房號標反了。
今年是林城佳苑小區第二個採暖季。但吳先生是今年纔開始裝修入住的,在裝修中,他將房內原裝的壁掛採暖改成了地採暖。前日,小區打壓試水時吳先生家發生跑水。經過排查,吳先生髮現是開發商將管道標號弄錯了:施工中被切斷的標有“2004”的管道其實是鄰居“2006”家的,這才造成了跑水。
就此情況,小區工作人員表示,此事與開發商沒有關係,吳先生應該自己承擔損失。因爲按照規定,業主不能私自改地採暖,業主事先也沒有與物業或者開發商打招呼。至於管道標號的問題,工作人員承認爲了防止業主私改地暖,“2004”和“2006”兩戶的管道號碼是故意標反的,他們內部都清楚這個事情。
本市天仁律師事務所的肖月恩律師表示,《天津市供熱用熱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用熱戶擅自改變室內供熱設施、安裝其他設施影響供熱效果的,最終造成室內溫度達不到標準的由其自行承擔責任。對於造成其他用戶溫度也不達標的,改造用戶還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對於用戶違反規定私改逾期不改正的,要處以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給其他用熱戶造成損失的,要依法予以賠償或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另外,《天津市集中供熱管理規定》也明確,擅自拆改、遷移供熱設施的,由供熱經營單位通知其限期改正,賠償直接經濟損失;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停止對其供熱。儘管開發商標錯了管道標號,但當初接通時並沒有出現漏水,吳先生是因爲自己私改地採暖重新接通管道才導致漏水,所以應該自己承擔責任,開發商無責。肖律師提醒市民,不要私改暖氣,否則出現問題只能自己承擔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