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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城市快報記者常健實習生李韓旭這幾天,市民小周有點堵心。因爲他團購用餐券到飯店消費後索要發票時被飯店老闆拒絕了,拒絕的理由是“團購券不給開發票。”
市民小周在11月8日到天津北辰區麗清大別山鵝火鍋店用團購券吃飯,但是結賬向老闆索要發票時,老闆卻以“團購券不給開發票”爲由拒絕了小周的要求。
針對此事,記者也打電話向火鍋店諮詢,工作人員稱,“團購券不給發票,只有現金消費纔給開發票。”隨後在向大衆點評網諮詢時,大衆點評網的客服表示,遇到不給開發票的狀況,大衆點評網可以爲消費者開具“技術服務類”的發票,以另一種發票的形式補償消費者。
昨天下午,記者撥通了稅務機關服務熱線12366就此事進行了諮詢。工作人員表示,按照規定開具發票是商家的義務,餐館老闆所說的“團購券不給開發票”是毫無道理的。消費者如果遇到因爲團購券而不給開發票的狀況可以撥打12366進行投訴。
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魏煒律師表示,無論是團購或是現金消費都是店內的消費行爲,應該一視同仁。除此之外,發票作爲消費者的消費憑證,日後如果出現問題可以作爲證據。因此,廣大消費者要求商家開具發票,不僅是監督商家履行納稅的義務,也是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