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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引導和激勵企業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優化產品結構,提高技術裝備水平和競爭能力,落實“千家企業轉型升級實施方案”,促進我區工業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參照國家和本市支持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的文件精神,設立津南區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以下簡稱技改專項資金)。爲規範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制定本辦法。
第一條組織機構
成立技改專項資金管理領導小組,組長由主管區長擔任,成員單位由區發展改革委、區工業經委、區科委、區財政局、區審計局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技改辦)。辦公室設在區工業經委,主任由區工業經委主任擔任。辦公室主要職責是:組織推動企業開展技術改造工作;受理項目申報、審覈;編制年度技改專項資金項目驗收方案;組織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驗收評審;辦理項目支持資金兌付手續;對技改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條支持範圍
在津南區註冊經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納稅3年以上的集體、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個體私營工業企業,爲提升技術裝備水平、調整產品結構、實現轉型升級,採用新設備、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等對現有設備、工藝、產品進行技術改造的項目。
第三條資金設立
技改專項資金今後3年內每年安排3000萬元,列入區財政預算。
第四條支持條件
申報技改資金支持項目的企業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津南區工業發展規劃,項目綜合水平達到本市同行業較先進水平。
2.設備儀器實際投資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
3.列入津南區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計劃。
4.企業經營狀況、經濟效益良好;管理規範,信用良好,無違法違規行爲;項目符合安全生產、環保、綜合能耗等方面的規範要求。
第五條支持方式
技改專項資金採用補貼方式。固定資產投資50萬元—300萬元的項目,以設備儀器實際投資額作爲計算補貼基數,固定資產投資300萬元以上(含300萬元)的項目,以摺合投資額(設備儀器投資佔60%以上)作爲計算補貼的基數。補貼比例原則上比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當年1年期流動資金貸款基準利率,最高補貼比例不超過國家對中小企業技術改造補貼比例,單體項目最高補貼額度不超過100萬元。
第六條資金使用
獲技改專項資金支持企業,按國家企業財務會計制度規定進行財務處理和會計覈算。補貼資金應用於購置設備儀器,產品、技術研發等技術投入,支付項目貸款利息等,專款專用。
第七條申報材料
1.技術改造項目簡介;
2.技術改造項目申報表;
3.技術改造項目投入彙總表;
4.購置設備清單、設備訂購合同、記帳憑證、付款憑證及購置設備的合規票據;
5.有基建投入的需提供基建投入清單、記帳憑證、付款憑證及合規票據;
6.企業納稅憑證;
7.企業營業執照複印件;
8.其它需提交的材料。
第八條申報審批
每年組織項目評審、政策兌現1次。項目申報截止日期2月底,4月30日前組織項目評審、政策兌現。申報項目爲上一年度內投資項目。
1.符合技改專項資金支持條件的企業,持相關材料向所在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申報,各鎮人民政府(辦事處、管委會)覈實後報區技改辦。
2.技改辦依據項目申報情況,結合對項目建設,申報材料等初審情況,編制技改項目驗收方案,報技改專項資金管理領導小組。
3.技改辦組織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對申報項目進行驗收。對投資300萬元以下項目,企業只提供申報材料的第2、4、6、7項,驗收組集中審驗設備儀器原始票據並深入企業複覈,按有效票據總額進行補貼;對投資300萬元以上項目,企業需按要求提供申報材料,驗收組深入項目企業驗收,結合投資規模、設備及工藝水平、產品科技含量、產出效益等情況綜合考慮,提出資金支持方案,報領導小組審批。
4.同一企業的同一項目,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得財政資金支持的,原則上不再列入技改資金支持範圍(國家級、市級財政資金支持項目明確要求區縣財政資金匹配的項目給予資金匹配,項目支持資金達不到我區技改支持標準的給予差額補貼)。
第九條監督管理
技改專項資金管理領導小組對技改專項資金使用進行監督並跟蹤審計。企業提供的所有材料與數據要真實、準確、完整、齊全,禁止弄虛作假。技改資金爲專項資金,任何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對騙取或不按規定用途使用技改資金的,依照《財政違法行爲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的規定處理。
第十條附則
本辦法由區工業經委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至2016年12月31日廢止。但自2014年1月1日起,符合本辦法的企業,亦可申請技改專項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