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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打工仔楊某某找房子時見財起意,對經營日租房生意的一名女子實施搶劫,日前,其被寶坻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7月,楊某某到寶坻租房生活。通過出租車司機介紹,楊某某認識了經營日租房生意的周女士。周女士的生意不錯,掙了些錢,本人喜歡穿金戴銀。今年初,她花萬餘元購買了一條金項鏈及一個吊墜佩戴。楊某某看見了那條項鏈,覺得肯定值錢。8月初,楊某某一家四口選擇在寶坻區某村的日租房住下,楊某某沒有找到工作,口袋裡的錢越來越少,這時楊某某想起了周女士脖子上金光閃閃的項鏈。中午,他先去地攤買了一把菜刀,藏在腰間,然後給周女士打電話,謊稱要租房。此時,周女士正想把剛收到的幾千元租金存入銀行,接到楊某某的電話後,帶著挎包來到小區一樓日租房與楊某某見面。
楊某某進了日租房後,將門鎖死,持菜刀威脅,將周女士的金項鏈、現金搶走,並用撕開的床單將其捆綁住。楊某某走後,周女士掙脫報警。楊某某一家四口逃亡外地。因擔心周女士出事,一天後楊某某撥打110報了警,隨後他被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