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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方網記者於量11月25日報道:新修訂的《安全生產法》將於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此次新法中首次規定,國家鼓勵生產經營單位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東方網記者今天從上海市安全監管局瞭解到,截至2014年4月30日,上海目前已有5035家企業投保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責任保險,保障金額逾270億。
全國人大常委會於今年8月31日表決通過關於修改安全生產法的決定,修訂後的新安全生產法着眼安全生產現實問題和發展要求,補充完善了相關法律制度規定。即將施行的新法總結了近年來的試點經驗,首度提出通過引入保險機制,促進安全生產,規定國家鼓勵生產經營單位投保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堪稱新安全生產法的一大亮點。
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具有其他保險所不具備的特殊功能和優勢。相比2005年起實施的高危行業風險抵押金制度所存在繳存標準高、佔用資金量大、缺乏激勵作用等不足,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增加了事故救援費用和第三人(事故單位從業人員以外的事故受害人)賠付的資金來源;同時,安全生產責任保險通過保險費率浮動、引進保險公司參與企業安全管理,能夠有效促進企業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上海方面,作爲全國重要的石油化工和精細化工產業基地之一,上海有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近1.2萬家,歷來都是上海安全生產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結合地區產業結構特點和安全生產工作實際,上海自2006年起調研、設計安全責任保險工作,逐步形成共識,提出方案,於2008年下半年正式啓動試點,並於2012年進入全面推廣。截至2014年4月30日,上海無企業繳存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投保危險化學品安全責任保險的企業戶數爲5035家,保障金額逾270億元。
據介紹,上海市危險化學品行業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在費率設計方面,要求應低於風險抵押金同期銀行一年期存款利率,保證減輕企業的流動資金壓力。小型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繳付的保險金最低3900元/年,特大型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最高75000元/年。三是賠付金額高。保險賠償金額從300萬元起,最高達5000萬元;第三者責任與僱員傷亡責任的每人每次賠償限額達60萬元;對各類小型企業,每次事故賠償總限額達2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