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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網訊城市快報記者張清因爲酒駕駕駛證被扣了,在無證的狀態下還駕車上路,昨日,市民徐先生爲他的魯莽行爲付出了“代價”,等待他的將是15天的行政拘留。
酒駕被處罰無證仍開車
前不久,徐先生因酒後駕車被交警處以罰款,駕駛證也被罰暫扣6個月。“我家離單位太遠,公交、地鐵都不能直達,每天上下班非常不方便。”抱着僥倖心理,他依舊每天駕車上路,而且連續幾天都沒有被交警查到,這讓他覺得很“幸運”。
24日晚,徐先生參加完朋友聚會駕車回家,正好遇到交警夜檢。雖然經酒精檢測儀檢測,他並未酒駕,但因駕駛證被暫扣期間仍駕駛機動車違法,徐先生不僅要繳納罰款,還將面臨行政拘留15天的處罰。
駕駛證暫扣期間開車可拘留
其實,徐先生的經歷並非個案。昨日從交管部門獲悉,類似駕駛證被暫扣期間仍違法駕車的案件時有發生,今年以來,天津已累計查處24起此類違法行爲。有些駕駛人心存僥倖,明知駕駛證被暫扣期間不能駕車,卻抱着“不會這麼巧被抓住”的心態繼續駕駛車輛;也有一些駕駛人存在法律誤區或者法律意識淡薄,不注意查看處罰決定書或聽從違法處理交警的講解,認爲被暫扣後即使開車也屬於輕微交通違法,被查處後才知後果嚴重。
交管部門特別提醒,駕駛證被交管部門暫扣期間,駕駛人不能駕駛車輛,否則,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條等規定,將被處以2000元以下罰款、記6分處罰,可以並處15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