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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從11月1日起,由商務部和國家發改委聯合發佈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開始實施。根據《辦法》,設置包間最低消費這一霸王條款遭到禁止,消費者如果發現餐廳設最低消費,可舉報,餐飲企業將面臨最高3萬元的罰款。該《辦法》實施快一個月了,但是相當多的餐飲企業依然在設置包間最低消費;更令人不解的是,由於多種原因,行業主管部門至今沒有開出一張罰單,讓人感到治理餐飲企業設置最低消費征途漫漫,阻力重重。有關專家指出,有關部門出臺政策很重要,執行好政策更加重要,切勿讓政策成爲一紙空文。
飯店老闆“不知禁令”
主管部門處罰遇難題
[記者走訪]
少則幾十多則上千
大小飯館多少收點兒
11月21日,下午一點半。位於南開區白堤路附近的一家餐館,食客已經大部分散去,身穿藍色工作服的餐館管理和服務人員正在吃飯。記者以朋友聚會訂餐爲理由,詢問包間有沒有最低消費的設置。一位女服務員大聲地告訴記者,當然有最低消費啦,每個包間最低消費不能少於400元。原因是她們現在只有5個包間,數量有限而食客衆多。記者實際查看了這裏的包間,發現面積並不大,設施也很普通,沒有獨立衛生間、沒有沙發,只有簡單的一張大餐桌和10把椅子。一位服務員介紹,雖然她們包間的條件很一般,但因爲地理位置好,根本不愁食客,包間是一桌難求。當記者詢問她們知不知道國家已經不允許再設置最低消費時,對方一臉茫然,連連擺手告訴記者,她們根本不知道有這樣一個規定。她告訴記者,她們這家餐館設立包間最低消費已經有好幾年了,並沒有管理部門告知她們不可以這樣做。
在附近另外一家餐館,當記者以訂年夜飯爲由詢問有沒有最低消費時,餐館老闆告訴記者,每個包間的消費金額不應少於300元。當記者詢問知不知道國家不讓設立最低消費時,對方很明確地回答,沒人告訴他們,他們不知道有這回事。連日來,記者在市內6區多家飯店看到,設置最低消費的依然很多,多數都是大型飯店和私人會所,單間最低消費一般都在800元以上,有的還加收15%的服務費。在河西區小白樓附近一家知名酒店,10人的包間最低消費竟然要求要達到2000元,如果達不到這個要求,就不能進入包間就餐;另外還要加收15%的服務費,酒水不能自帶,令人不解。當記者詢問知不知道國家已經有禁令不允許再設置最低消費時,這家飯店服務員告訴記者,她們並不清楚,老闆也沒有特別吩咐,所以還是依然要設置這樣一個規定。記者採訪發現,除了一些豪華飯店以外,一些特色餐飲店竟然也依然設置最低消費,例如,一家麻辣香鍋店,竟然也設置了每人最低消費38元的規定,讓人哭笑不得。老闆振振有詞地說,還沒有人通知他不能設置最低消費,所以根本不知道有這條禁令。
[深入調查]
宣傳國家政策
各區縣力度、進度不同
這些飯店老闆是真的不知曉,還是故意搪塞呢?和平區新興路附近一家飯店老闆告訴記者,他們的確不知道有這樣一個規定,所以他們的包間也設置了最低消費。直到11月中旬,和平區商務委召集餐飲企業進行學習時才知道的。這位老闆說,目前一般中檔以上的餐館、飯店的包間大都會設置最低消費,已經成了行規,也習以爲常。但也有一些飯店明明知道有這些禁令,但卻假裝不知道。一家飯店服務員透露,上週,他們老闆告訴她們說,現在國家不讓設立最低消費了,如果有顧客進入單間時,不要公開講有最低消費,但可以採取勸告等方式,一定讓顧客點到以前設置的消費金額,否則就要扣她們的工資和獎金。記者走訪多家飯店看到,店內店外都沒有張貼嚴禁設立最低消費的宣傳畫,也沒有任何的相關提示語言,影響了食客對這條規定的知曉率。
和平區商務委有關負責人介紹,爲認真貫徹好商務部《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他們已經對全區幾十家規模以上的餐飲企業進行了集中宣貫,印發了相關規定,並對嚴禁設置最低消費等條款進行了重點講解,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例如,一些原來設置最低消費的飯店紛紛自動取消設置的各種形式的最低消費,宣貫的效果立竿見影。記者採訪中瞭解到,還有一些區縣的主管部門並沒有開展相關的集中宣貫,原因衆多。有的認爲,嚴禁設置最低消費這條規定尚處於試行階段,向餐飲企業宣貫還不到時候;還有的認爲,現在媒體很發達,飯店老闆完全可以通過看電視、看報紙和上網知道這些禁令,無需專門再進行宣貫。但實際情況卻不是這樣,記者隨機採訪了10家飯店發現,知道國家嚴禁飯店設置最低消費禁令的僅僅佔到了三分之一,絕大多數的飯店並不知曉有這樣一個規定。很多餐館老闆抱怨說,他們每天都忙於生計,根本沒有時間看報紙知曉這條禁令。一位管理部門負責人告訴記者,因爲很多餐飲企業並不知道這條規定,所以不能一上來就罰款,因爲人家根本不知道國家有這條規定,目前還是應以教育爲主。
監管頭號“難題”:缺乏執法實施細則
一位客戶在網上發帖抱怨說,位於南開區紅旗路附近的一家大型飯店包間有最低消費,每桌最少要消費1000元,否則不允許在包間就餐。該飯店雖然設置了最低消費,但是服務質量卻不佳,沏茶倒水需要顧客自己來,熱水沒有了都不知道去哪裏打,她感到這家飯店太坑人了,下次再也不來了。日前,記者以訂餐者的身份對該飯店進入包間的要求進行了諮詢。服務員告訴記者,如果要進入包間就餐,每桌必須要達到1000元的進餐標準,跟網友反映的一樣。服務員的解釋是包間設施較好,還配備服務員,所以要規定最低消費。如果感到不滿意,可以考慮到其他飯店就餐。
記者就這家飯店設置最低消費一事向有關部門進行了反映。南開區商務委相關負責人介紹,他們已經知曉這個情況,並曾多次告知該店負責人不能再設置最低消費,但不知道他們還在設置最低消費,最近還要再去告知、教育。當記者詢問爲何不能罰款時,對方告訴記者,他們部門並沒有具體的執法權力,所以目前只能以勸告、警告爲主,所以效果不會太好。如果真的要處罰,還要和區內物價、工商等部門聯合,目前僅靠他們一家根本不能開具罰單。
記者就此事諮詢市商務委有關部門,一位相關部門負責人認爲,商務部門的主要職責是制定商業發展規劃,謀劃宏觀發展戰略的,具體對餐飲企業的管理主要集中在對其飯菜質量的監管、服務方式等方面,至於價格監管方面,目前還沒有相應的職責,所以根本不可能開具罰單,這是第一個原因。第二個原因是國家商業部等部門聯合發佈的《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缺乏實施細則,其中關鍵點是未詳細指出處理“最低消費”的投訴和執法部門。即使發現了設置最低消費的餐飲企業,他們也沒有權力去執法,所以根本無法開具罰單。這位負責人告訴記者,按照慣例,涉及餐飲企業價格方面的管理、處罰應該由物價部門、工商部門具體執行,但目前還沒有來得及跟這些部門進行協調溝通。爲了儘快搞好這項工作,他們計劃儘快跟市發改委等部門進行聯繫,儘快協調其他部門落實好各自的自責範圍,讓相關的管理辦法落到實處。一位餐飲企業負責人認爲,即使主管部門指定了一個部門負責市場執法,但由於飯店餐館數量衆多,估計也很難做到執法及時到位和全覆蓋。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本市共有30000家餐飲企業,其中規模以上企業大約有3000多家。
遭遇最低消費,市民爲嘛不願投訴?
儘管《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已經實施一段時間了,但是有關部門接到的投訴卻是寥寥無幾,有的部門就沒有接到過投訴電話。俗話說,民不報,官不究。沒有消費者投訴,主管部門自然是沒有處罰對象,開不出罰單。按理說,目前設置包間最低消費的飯店依舊很多,相信很多市民都遭遇過,但爲何很少有人投訴舉報呢?
市民劉女士上週在一家飯店和朋友聚餐,6個人被迫點了1000元的飯菜。原因是這家飯店設置了最低消費,如果不點夠1000元,就沒有資格進入包間就餐;又因爲聚餐的朋友都是多年不見的好友,大家特別想找一個清靜的地方多說說話,所以只能進包間,只能按照飯店要求多點菜,點貴菜,最後剩下了一大半,看着特別心疼。當記者詢問其是否投訴時,劉女士無奈地搖搖頭說,不願意費那個精力,下次不去這家飯店吃就完了。記者隨機詢問了10位市民,當就餐遭遇最低消費是否會投訴時,8位市民明確表示不會投訴,其原因是太麻煩,太花費精力。只有2位市民告訴記者,如果遭遇飯店設置最低消費,他們會投訴。
市民不願意投訴,原因有哪些?一是時間比較寶貴,不願意在這些方面花費精力。市民趙先生說,他多次遭遇飯店設置的包間最低消費,儘管當時就餐時十分生氣,但因爲飯後還有其他更加重要的工作,所以往往沒有多餘的時間和精力去投訴。二是很多市民已經習以爲常,見怪不怪了。市民李女士說,現在無論哪一檔次的飯店其包間都會設置最低消費,小飯店的包間最低消費是幾百元,上檔次的飯店設置的最低消費則要上千元,有的要上萬元。這已經成爲餐飲企業的行規了,不是那麼容易打破的,所以還是忍吧,靠一己之力根本不可能改變這種現狀。第三個原因是一些市民缺乏公衆維權意識。一位網友發帖說,現在國家出臺了相關的規定,不讓飯店設置最低消費,如果設置要進行處罰,這很好。但是對投訴的個人來說並沒有特別的實惠,既沒有退款一說,更沒有任何獎勵,這跟買到假冒僞劣商品後投訴可以獲得相關賠償不同,所以沒有很大的吸引力。
記者採訪發現,還有一個原因也影響着市民投訴的熱情,那就是一些市民對投訴受理部門不清楚。一位市民抱怨,上個月他和朋友到一家飯店就餐,因爲那家飯店的大廳太吵,所以他們選擇進入包間就餐。但服務員告知,進入這個包間要消費800元。爲了不在朋友面前丟面子,他只好勉強同意了。吃完飯後,他感到氣不過,就撥打了12358價格舉報電話,以爲可以解決問題。但接通電話後,相關工作人員卻告知此類問題應該詢問12315消費者投訴熱線,原因是市場消費問題應該由市場監管部門負責。他又耐着性子撥打了“12315”熱線電話,以爲這次可以解決問題了吧,但沒想到的是,工作人員又踢皮球,說市場監管不涉及餐飲企業,遇到餐飲最低消費問題應撥打商務部門的電話。電話一路打下來,生氣、失望,他最後乾脆選擇了放棄,因爲耗不起那個精力。
各方聲音
抱怨的飯店老闆:
“設置包間最低消費沒錯,
因爲投入的成本比大廳多。”
和平區新興路一位飯店老闆告訴記者,他開的這家飯店規模是中檔,3年前創辦的時候花費了3000多萬元。現在每天只要飯店一開門就要拿出6萬元的開支,其中包括水電費、廚師、服務員工資和其他費用,壓力很大。飯店現有近50個包間,最大的包間20人座,最小的4人座,爲了增加經濟效益,原來他們都設置了包間最低消費,一般在1000元到1500元之間,現在國家不讓設置了,他們也立即取消了。
老闆抱怨說,他認爲設置包間最低消費沒錯,因爲包間投入的經營成本也比大廳要多。比如,像他們飯店包間裏環境優雅,裝修華麗;有獨立的洗手間、休息的沙發;還有一名服務員專門進行服務,比飯店大廳散座的服務成本多出了很多,自然需要食客多點菜,多花錢。
烹飪協會有關人士:
“賓館有套間標準間,
飯店設置包間最低消費也有理。”
烹飪協會有關人士告訴記者,他們對國家嚴禁餐飲企業設置最低消費的措施持保留態度。具體原因是餐飲行業是一個市場開放度很高的行業,跟其他公共服務行業一樣,也有高中低不同類別的服務檔次,依照其檔次不同,提出不同的收費標準是可以理解的。比如,飛機有頭等艙、經濟艙,賓館有套間和標準間,飯店設置包間最低消費也有道理,不能一刀切。但有兩個先決條件:一是凡設立包間最低消費的飯店應該明碼標價,提前告訴食客,根據自己的經濟條件和需要合理選擇自己的就餐場所;如果沒有提前告訴,結賬時再算賬補齊,則是十分錯誤的做法,應該處罰。二是飯店設置的包間最低消費不要虛標價格,盲目擡高包間餐費標準,讓包間成爲宰客間。要根據自己飯店的經營特色和檔次,科學合理地設置包間最低消費,做到包間投入成本不虧損,食客也能接受,這纔是兩全其美的方法。
烹飪協會這位人士認爲,如果硬性一刀切式地全部取消包間最低消費,就有可能出現兩種情況。一是會讓飯店經濟受損。比如,10個人的包間只坐3位食客,只點100元的飯菜,佔用2個多小時,這樣不僅收不回成本,還會把真正需要進入包間進餐的食客拒之門外。二是一些飯店會陽奉陰違,偷偷地照樣收取包間費用。由於飯店餐館數量衆多,執法部門也根本罰不過來。還有一種情況也可能會出現,那就是巧立名目,打政策擦邊球。例如,不設置單間最低消費,但收取一些服務費、自帶酒水的開瓶費、酒杯使用費,等等。有的飯店甚至會拿出兩套菜單,讓進入包間的食客只能點價格貴的飯菜,最後是多付錢,這跟收取最低消費實質上並沒有差別。
從來不設包間最低消費的飯店老闆:
“飯店要有錢可賺,長期賺,
只有獲得消費者真心認可才行。”
儘管飯店老闆和有關部門有自己的觀點,但是取消飯店設置最低消費還是好處多多,不但對食客好,其實對飯店自身也是很有好處的。
津南區寶德福餐飲有限公司坐落在津南區海河二道閘之畔,每天都吸引了不少市區及濱海新區食客。日均營業額10萬元,年營業額3000多萬元,年繳納稅金200多萬元,多次獲得天津市“文明工商戶”“國家鑽級酒家示範店”等榮譽稱號。總經理王勝崗告訴記者,他們飯店目前設有60多個包間,但從來不設置最低消費,而是根據就餐者的人數科學分配不同的包間,做到包間不浪費,食客特滿意。由於飯菜物美價廉,不設最低消費,回頭客佔到了飯店食客總量的80%以上。他認爲,飯店只有獲得消費者的真心認可,纔會有錢可賺,長期賺。
律師:
“設最低消費損壞消費者利益,
不管強調什麼理由都站不住腳。”
華盛理律師事務所尚斌律師則認爲,國家出臺實施《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嚴禁設置最低消費無疑是完全正確的,飯店老闆的說法更多地還是站在了自己的立場上,在維護自己的利益。飯店設置最低消費這在民事領域屬於私權利範疇,但是這種私權利不能自由化和無限放大,不能對社會和行業造成混亂。現在飯店設置最低消費,其實是一種行業的惡性潛規則,嚴重損壞了消費者的利益,不管強調什麼理由都是站不住腳的。因此,國家出臺行政管理措施是對該行業進行宏觀把控的有效手段,是完全正確的,毋庸置疑。飯店餐館如果擔心包間遭到惡意侵佔完全可以設立就餐人數,而沒有必要設置最低消費,這樣會嚴重傷害就餐者的心理,對飯店的未來發展沒有任何好處。
中倫文德律師事務所天津分所律師馬暉認爲,國家制定出臺《餐飲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出發點無疑是很好的,對維護食客利益不受損害作用很大,但是要考慮好執法程序,務求執法效果。目前餐飲行業管理涉及商務、衛生、物價、工商等多個部門,並沒有一個牽頭的部門進行全盤統領,具體到由誰來執法,誰來處罰,處罰的具體標準是什麼,都急需有關部門儘快拿出具體的實施細則,千萬不能虎頭蛇尾,讓好政策成爲一紙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