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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爲給拆遷方武漢城投集團人員送錢,華宇集團1萬多平米的違建房按照有證房進行了拆遷補償,導致公共財產遭受3000餘萬元重大損失。該集團財務總監因此先後送給城投集團某副部長800萬。昨天,漢陽區檢察院通報,潛逃1年8個月的特大職務犯罪嫌疑人霍某投案自首。
去年4月,經武漢市檢察院指定,漢陽區檢察院對武漢市城投集團有限公司(簡稱城投集團)有關人員涉嫌瀆職犯罪的線索展開調查。調查中,武漢市城投集團吳某供出:2007年4月至2009年5月,他在擔任城投集團車站辦徵地拆遷部副部長期間,將武漢市華宇建材集團有限公司廠區內共1萬多平方米的違法建築按有證房屋獲取拆遷補償,致使公共財產遭受3000餘萬元重大損失。爲此,吳某先後多次非法收受華宇集團財務總監霍某給予的賄賂共800萬元。
掌握霍某涉案的情況後,漢陽區檢察院偵查人員依法對其進行調查取證,卻發現霍某失聯、下落不明。偵查人員多次趕赴鄂州霍某的老家,向其親人分析案情、講解政策;還對其採取網上追逃措施。
最近,全國檢察機關掀起了職務犯罪追逃追贓專項行動,經過漢陽區檢察院偵查人員多次做工作後,霍某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