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27日,第12屆全國人大代表、惠州市旅遊局局長黃細花等六名全國人大代表聯名向全國人大發出建議書,建議取消徵收社會撫養費。上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將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送交的《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條例(送審稿)》向社會公佈,公開徵求民衆意見。《條例》公佈後,引起各界密切關注。人口學者黃文政和樑建章公開發表文章呼籲要廢除社會撫養費,並凍結已經徵收的社會撫養費。
舉目四望,擺在社會撫養費面前的有三條路:第一,無視洶涌民意繼續徵收;第二,對《社會撫養費徵收管理辦法》進行修改;第三,如人大代表建議廢止社會撫養費。顯而易見,繼續徵收撫養費不現實,因爲它的弊端越來越大,像過大的自由裁量權,導致罰款標準不一,少則幾千元,多如張藝謀竟高達748萬。每年超200億的撫養費並沒用於對公共資源的補償,出現了截留挪用、金庫創收和權力尋租的消極作用,甚至滋生向警方付費卡超生者落戶的怪現象。官方和民間的共識是,必須爲撫養費動動手術。
只是,對徵收制度縫縫補補的改革,只能部分彌補撫養費的弊端,是權宜之計。例如,通過修改原有的制度,可以讓撫養費的徵收和使用更加透明,也不再跟戶口等民衆的其他合法權利掛鉤。甚至,還可以按照比例將其用於兒童的教育、醫衛等公共事務,同時也可以提高對失獨家庭的補貼,這是出臺社會撫養費時的主要目的。惜乎,撫養費從徵收到使用的信息,若要都公示在透明的陽光下,知易行難。
仔細思量,取消社會撫養費可能是更佳選擇。一則,人們越來越重視生育權,而撫養費的徵收一定程度上侵犯個人自由;二則,取消撫養費就等於取消了其所有的弊端,並能向前追溯之前的徵收使用情況,很容易查個一清二楚;三則,勞動力的缺乏和老齡化的壓力已經顯現,可如今人們生育願望並不高。必須搬走社會撫養費這座大山,否則,現在收的計劃生育撫養費,將來全都用到鼓勵生育上還不夠,徒勞折騰;四則,計生工作人員阻撓改革的阻力也就消於無形,他們能更好地集中精力提供計生服務,彌補計劃生育制度的不足。
我建議,與其退而求其次討論如何徵收社會撫養費,不如制定取消社會撫養費的時間表,快刀斬亂麻總比取乎其中得乎其下強,這是最好的改革辦法,也是最終的選擇。
文/趙查理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注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來源:紅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