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機動車車損交通事故當事人自撤現場、自行協商處理辦法》規定:同在本市投保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與機動車之間,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單車損失在2000元以內,當事人對事故事實及成因無爭議,並且車輛能夠自行移動的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自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如事故各方車輛同時投保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的,當事人也應立即自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不受車輛損失金額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