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調解不是簡單地和稀泥。要運用法律給當事人剖析問題,如同根治頑疾。這樣之前的僵持、質疑、爭執纔能迎刃而解。』27年來,一直在調解一線東奔西走,王曉玲已然成為『疑難雜癥』專家。在天津市河東區二號橋街,街坊們之間有什麼解不開的『扣兒』第一個想到的人就是『王姐』。
王曉玲是河東區二號橋街司法所所長,王曉玲在調解糾紛時,非常注重釋法析理。2013年春節前,居民康姐找到王曉玲求助,說她在2012年11月買了鄰居孫大娘的房子,准備給兒子結婚用,當時說好孫大娘母子在2013年1月底搬家,可到期後,孫大娘卻遲遲不走。孫大娘是社區的老居民,王曉玲知道,老人和兒子相依為命,生活艱辛,王曉玲當即上門了解情況。一聽是來詢問房子的事,孫大娘立刻說:『乾嘛?又攆我來了?你們不給我找地方住,我就不走了。』王曉玲趕緊笑臉相迎,她說:『大娘,您別亂想,您是個通情達理的人,不到萬不得已,您不會這麼做,我們是來幫您解決問題的。』聽了王曉玲的話,大娘的態度緩和了不少,也道出了自己的難處,她現住二樓,由於年邁,上樓越來越費勁,就想賣了這套房換個一樓的,但又不想離開這個小區。賣房後,她發現找一套理想的房子並非易事,一時間根本沒有合適的,所以只好不走。『大娘,您房子也賣了,產權也變了,在法律上這套房子已經是康姐的了,您佔著不走,康姐完全可以起訴您。但大家畢竟鄰裡這麼多年,康姐還是體諒您的,不然她不會找我調解。您說是吧?』王曉玲的一番話點醒了孫大娘,『是啊是啊,你說的有道理。可這大過年的,我上哪兒搬呀?』『不會讓您露宿街頭的,我再去做做康姐工作。』王曉玲隨後又找到康姐,在她的調解下,康姐答應房子先給孫大娘住,等過完年,孫大娘盡快找房子搬走。一場糾紛僅用了兩天就圓滿解決。
『現在老百姓的法律意識都提高了,鄰裡間有了糾紛,還得講明法律規定,這樣纔能增強說服力,事半功倍。』作為天津市『十佳』人民調解員,27年來,經王曉玲調解的大大小小糾紛不計其數,對她來說,成功的調解不僅僅能化解矛盾,更是普法的過程,可以讓糾紛雙方在握手言和的同時,將法律知識植入內心,今後在處理問題過程中能夠先想到依據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