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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2月1日電(趙恩澤)據媒體報道,今年8月12日,福建省寧德市周寧縣人大代表張裕明在上海醉駕,上海市松江公安分局向周寧縣人大常委會發函,提請批准對張裕明刑事拘留,但未能獲得許可。
事情經媒體報道後,引起輿論關注。11月28日,人民網記者致電周寧縣人大常委會詢問此事,對方稱,他們將主動對接聯繫上海松江警方,對警方申請再次進行審議。
12月1日,人民網記者聯繫上海市松江公安分局,對方表示周寧縣人大已與警局聯繫,警方再次申請函件已經寄出。周寧縣委宣傳部稱,據他們瞭解,函件於27日自上海寄出,今日或將到達。周寧縣人大常委會表示,將於明日召開常委會,再次審議上海警方對縣人大代表張裕明採取刑事措施的申請。